剛剛處長的意思是,其實只要在這個理由上,再加上一句話,也就是「經本單位主管或者是副主管同意」就可以了,還是走現在這樣的方式,只是強調這個並不是他自己想的、自己的意見,而是長官也同意過了,我們也曾經跟總收文章同仁談過,他收到這個理由的時候,也是會打電話跟承辦人確認長官是不是真的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