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其實我們有一個改分單,但是改分單就比較制式化,我剛剛提到的並不是說一定要走改分單制式的流程,大家回去在內部會議時,跟同仁交代一下,再有這種情形要退還到總收文的時候,最好跟副主管報告一下,說這個並不是本單位該辦的,理由是什麼,然後副主管或者是司處長同意之後再去做這個動作,我再次強調,並不是要大家走回到改分單,雖然公文系統有改分單,但是又要簽章,會很麻煩,因此我並不是說要回到公文系統走改分單,而是主管要知道這個文的確是退回到總收文,並不是同仁就憑所蒐集的一些訊息做了這樣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