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新的一年也有一個新的概念,也就是「數位公共建設」,為何有這個概念?因為國發會跟主計總處第一次同意說不只在促參法或者是特別預算,可以把數位當作造橋鋪路來解釋,而是全面像大家都領到 6,000 元,發 6,000 元的系統或者是各個政府機關,或者是民間的朋友,只要類似物資或者是金錢發放,但又要照顧到無障礙需求等等的系統,這一套系統其實我們已經做好了,但以前沒有公共建設的概念,變成另一個甲方有需求時,要再重新建置,這是誰都不願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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