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意思嗎?現在的意思是,並不是以此為業、是打零工,如果一開始定義是共享經濟是非專業者才能從事,專業者或者是主要為專業者為從事不能叫「共享經濟」的話,那麼等他提供服務的這一批人慢慢變成專業者,或者一大部分開始有專業者的這一種職能時,是不是突然就要適用更嚴格的,而不是現在在訂的共享經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