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組工會這議題,我們已按照既定流程回復提案人,後續部分就像剛剛政委所講的,每一個相關單位都依可行方向努力,比如協會法如何修,本部則負責工會法部分,未來修正的方向也會思考協作所提到的,比如協商權所衍生預算的問題或者是爭議權所衍生最低服務的問題,我們也會再跟其他單位互相了解發展流程、後續做了什麼,這是update我們案子的情況,也謝謝有這樣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