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聽到的是,本來就有一個「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在那一個服務辦法裡面並沒有明確講說是要用哪一種供應的方式來供應,因此其實要說是不同的市場也不太對,社家署這邊(範圍)是比較廣,且有明確的採購數額,中企處是比較明確的即共同供應,但沒有限制採購數額、也沒有限制要誰來採購,這邊所謂提供「意願」的意思是,有意願來瞭解這一些社企的物品,而不是大家認購5%或是百分之零點幾,跟這個框架是完全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