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完如果覺得還是不是好主意的話,目前依法行政,絕對是在不應公開的那一邊;但如果大家聽完之後,覺得真的對公益有必要,「得公開」這一件事其實也是依法行政,我們也有《資訊公開法》、《行政程序法》在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