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直接後手的機關看是不是……所以警卷這邊我們也不用過度強調,因為據我所知,警方也開始朝向電子化,所以警卷提供者應該是警方,法務部早晚也會要求警政署要全部電子化,我們只是希望如果檢方已經有電子化卷證資料,是不是能夠在決定起訴的那個時候,能夠把這個電子檔提供給我們;至於,是否需要我們去支援高速彩色掃描機,我覺得這都可以談,這不會是很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