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邊補充一點,我是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因為台中院、檢都是電子卷證,我記得我們台中地檢署已經有電子卷證,我們法院也有電子卷證,但是他們不開放他們的電子卷證給我們,主要的理由我印象沒有錯的話,那時也一個研討會,當時是因為他們本身是有金鑰控制,檢察官要帶走,是有一個密碼,可是我們院方拿到這樣的東西後,我們會開放給律師閱卷,但是他們不信任律師,因為律師會給當事人或者是拿去媒體上,因此不信任法院是否會開放給律師這一個環節,因此所有的電子卷證都不給我們,他們全部都有掃、也全部都有電子卷證,但是不給我們,因此我們卷方重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