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個陣子以來,發現到政府希望可以推廣數位落差的問題,但是我的觀察是,我們會發現的事情是其實要降低數位落差,第一件事是要降低這些所有的民眾在使用科技產品的門檻,使用門檻有分成兩個,實際上要有金錢購買跟心理門檻,如果從小店家的角度出發的話,心理門檻相對很大,因為現在使用數位科技的人,在店家經營上,受到關注的,像政府單位的關注,可能會大於沒有使用數位的人,像包含稅局跟執法的單位,像用使用科技的話,營業規模好一點或者是經營的狀況好一點,所以要負的責任相對重,也就是要申請標示、追查、來的發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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