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從公部門的角度來看,我們能夠做的是,盡可能讓協作的接觸點變多,但是至於哪一些是用標案的形式,或甚至是民間採購的形式來做,哪一些是用黑客松的方式,也就是特定於時間,而不是特定於議題的方式來做,哪一些是特定於人的方式來做,我覺得要看那一個專案最適合的狀況,也就是提出那一個計畫的單位來做規劃,而不是由上而下去給出一些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