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裡有一個就算今天不是這四家大的公司,而是換成百度、阿里、腾讯跟华为,同樣的結構都存在,而是這個社會為何會變成好像大家不去做共同創作、也不彼此傾聽,一、兩個簡單的關鍵字就可以陷入仇視的情況,是要探討這個,而不是要探討載體,當然是可以做一些緩和、處理,這些都可以做,但是結果就是這些會相信陰謀論或者是具有魅惑能力的這些,就會去找別的平台,所以事實上這個問題不是不能討論,我也很願意討論,但是不能把它跟數位治理的這件事當作同一件事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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