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蒼

這邊就先這樣子。「目前依照車用車習慣共同負擔,是比較簡易與合理可行的做法」,另外一個是「建議以車重與行駛里程為汽燃費計算因子,進行可行性分析,並建立車輛、總重與費率的關係」。大家有沒有什麼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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