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內政部地政司代表進行補充說明,去年正式上路實施的租賃條例中並沒有限制國有財產或市有財產委託合法的包租代管業者來經營管理,而且在租賃條例中也沒有禁止轉租,只是在轉租的過程要經過原屋主的同意,所以後面財政部所提到的意見說必須要修租賃專法,恐怕是有一點小誤解,其實只要國有財產的相關管理規定配合修正即可執行,應不涉及修租賃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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