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同期,我替我的美國公司同事開創,人家至少有10億、20億,我覺得政府的1億白丟了,還不如說1億來養五個小公司,我覺得還比較有效益,應該要停止補助大公司,臺灣對大公司的優惠太多了,而且你也知道矽谷最厲害的是小公司,應該是這樣子來加強、幫助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