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報第38頁、第39頁)「四、有關跨機關成案提議之處理方式」,我們大概有提了三個案子,第一個是博愛座的討論,當時博愛座有開協調會協調過,交通部與衛福部當主協辦,一開始交通部的次長直接接受媒體訪問時回應,所以當初在做協調的時候,是在執行面,所以請交通部當主辦。但是實際上交通部在公告時是一個簡單的說明,也就是延續性的既有政策在執行,交通部回應:「交通部已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參考評估,後續本部將配合衛生福利部之檢討結果,再行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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