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這個案子開很大的副本,這個是很大的職缺。另外一個是想要推國營事業的部分,辦理什麼的情形都沒有寫到,當初是有討論到,當時是有任用的相關法規,當時有討論到其實是可以開放協力廠商,也就是約聘制的這一塊,這個是在幾次討論比較聚焦,但是上面都沒有列,不知道為什麼,及最後一步看大家有沒有辦法幫專案辦公室促成這一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