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接下來就出現一個問題,銀行有沒有被賦予這一個任務?有的,是收1%至2%的利息,但是我們的業者幾乎不向這一些地方借錢,寧可向國際借7%至8%。為什麼?因為我們在做資產的時候,要標這一個案子,而拿到這一個案子的時候,政府garentee是四年,假設是電廠的話,garentee是二十年,以二十年的結構放到電廠來看,中間的利差5%,可是寧可借國際的資金,因為簽到政府約的那一天,那一張像信用狀,就可以借錢了,如果是向臺灣的銀行借錢,就會說要先拿擔保金10%來,結案之後幾個月錢才可以拿回來,但國際資金的時候,先借錢啟動,逐漸可以收錢,最後結束時有利潤,因此路上就已經回收資金了,所以可以標一個案子或一百個案子或一千個案子,只要人力的部分可以負擔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