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說,像我現在進來參與一個叫「數位國家」的方案,我們裡面一個很重要的精神,而且是之前臺灣比較沒有提出過的,就是寬頻上網應該要是基本權利,等於是一個基本人權,那我們希望在三、四年之內做到所有的弱勢家戶有一個保障頻寬,就是至少有10Mbps,然後我們這樣VR或者是看這一類的線上教學,基本上都是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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