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個資專責機構另外有一個研究案,但是我們本案求解的範圍是包含所有資料流通的問題,因為不外乎有幾個解法,像程序上的認定,作業的SOP,技術或資訊介面等等,即便有技術、程序,要不要有一個機關來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