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不要把這作為理由,等審判再說。那你上次提到雖然有在宣導,但就是會有人寫錯,你說是人員素質問題。
你現在都告訴同仁說要用行為事實。
我被懲處,我要救濟,又不敢告長官的狀,那當事人提這個,你的解法是?
如果講的是修正應該是加或減,或許你的道理跟與會者說明後也會接受修改建議,這是可以討論的。那第二個是依現行規定懲處,當事人如果……這是什麼?
或許你講的很有道理,但我們也不能假設所有人都能知道你的道理。
召開協作會議如果有被懲處過的人,或像是警察工會權益促進會,他們代表如果說我也沒有要取消,但我建議哪裡做調整,是有這個空間嗎?這是可以討論的嗎?下要件時會有過於不及。不一定要排除吧,包含但不限於?
第一項訴求建議修正概括規定,你是說認為有必要保留,這在我看起來,修正本來就是以保留為前提?
回到一開始講,你說這是針對提案人。
署長就會打局長考績時可以參考?
署長看到彰化縣警察局那份報告,會有一頁有一案是因為這個。
彰化縣警察局長考績誰打?
所以以各機關?
所以是誰的年終考績?
請警政署先說明。
這個有點是行政細節,因為到時候我們就是相關今天各部會我猜,到時候應該警政署會簡報,交通部也會簡報,商業司會有簡報,財政部也會有。到時候一個部會一個人上來簡報,他講得清楚就好,我們到時候會請簡報的同仁,帶著簡報來,我們當天看過一次,我們有時候會在那邊做文字上的修正,順序上的修正。
那個到時候部會簡報的時候再做處理,那當然交通部那邊也可以提一下,不過致翔意思就是說跟他講清楚背後的原因啦,而不是只是跟他就法論法,讓他知道,因為其實像剛剛民航局那個舉的例子很好,不是說他做錯一件事情然後你要褫奪他的公權。
交通部有要補充的嗎?
所以你也沒有撤銷它登記的權力?
所以你只是單純讓它登記而已?
當然。
所以提案人如果說啊他們違法這個嚴重,因為他們可能不是那麼懂法律,啊你就撤銷它的登記啊什麼你就說做不到,簡單講是這樣。
是沒有關係的?
但其實你是管不到它的?
十六家,但是他們登記的有的是做國際貿易、有的做零售……。
好,我先釐清一下,你的意思是說你之前也接到一些投訴,你去清查了,這些投訴所牽涉到的,被指控的啦,那些國內代理人,有十六家?
所以?
國內集貨商之前我聽到好像說有一些因為它行業類別有關係,有一些會是交通部,那個有一些是在經濟部做登記而已,所以交通部跟經濟部要不要特別先稍微說明一下,如果提案人講這個問題,你們打算怎麼回答?
沒關係,因為反正我們還有機會再改,這個我們就先以這個為基礎啦,來那我們今天下一動應該處理什麼?
我們等一下處理行政我們再來看到底哪些人要做什麼,因為這種話到時候搞不好是由民眾來講,我們講說啊它這邊買的都沒有商譽這樣也有點怪怪的。好,那還有什麼?覺得有疑慮啊,想要補充的還是什麼?有嗎?好,OK嘍?
我覺得這也是一個建議,確實。
等一下,你的意思是說比如說像facebook,它在它的網頁上加註警語?
不一定。
有嗎?有沒有我們上面漏掉、寫錯、誤植,就請大家今天幫忙看一下因為這個流程有點複雜,啊三位小桌長都看得懂嗎?你們今天是第一次參加嘛,這有點複雜,如果我是第一次看我應該看不懂,因為其實這個滿複雜,我如果第一次看我也會,至少名詞大家理解要一致,不然回去你的想法跟我的想法結果開會才發現不一樣,有沒有覺得說我們應該哪裡加一點圖示,還是什麼箭頭的說明還是什麼會比較清楚?這個你們看比較客觀,有沒有什麼建議?還是另外兩位小桌長幫忙想一下。
有這個意願,有這個表態就OK。好,那我釐清一下,你就照上次大家很辛苦整理那個流程圖嘛,我們再過一下,如果沒有問題的話本案的脈絡大概就清楚了,因為整個不同的情境,各部會能夠做一些什麼,那我們接下來就可以再討論說我們也希望民眾到時候來協作,請他們協助一些什麼,因為他們也要盡一點力啦,這個不是只有我們在做事,然後在處理行政細節,這樣好不好?那接下來給你。
什麼意思?
OK。
不過我只是想弄清楚現在的狀況,就你們的那邊有點困難啦。
所以簡單來講商業司你們這邊就沒有進展啦?是不是?
這件事就團結起來了。
你有跟他們稍微問過嗎?
我先問一下,上次各個單位都有講他們可以接下來可以做什麼,那個商業司後來就跟超商,你後來跟那兩家小的,有沒有什麼進展?
9月22日十點,這邊有沒有人不行的?因為我們下一次工作會議大概處理幾個事情,理論上那時候我們流程圖就會畫完,我們再確認一下有沒有哪些流程,或是哪些利害關係人,以及我們如果政府各機關可以多做這幾件事情,那些產生的斷點我們看一足不足以作為跟民眾交代的依據。再來就是處理一些行政上的分工,什麼場地啦、開會通知的。所以下禮拜二上午十點可以嗎?有沒有哪個單位有問題?都沒有?好,那玉琪開會通知你再發。現在各單位就派一兩個人我們到唐鳳辦公室用白板把流程圖畫出來,謝謝。
今天是16號,如果還要訪談是不是也要下次才能處理?因為下次只是找大家來再盤點一次。下禮拜二?我們下一次工作會議如果約下禮拜9/22(二)14:00 ,可以嗎?
好,那下一次…我們先把流程圖畫完,應該下禮拜或下下禮拜就可以,就可以處理一些行政分工,不然大家也在等。好,我們來看一下。
下次工作會議再處理。我們現在連流程圖都還沒有。
你就只要上去補充說,我們擬定10月30號怎麼樣怎麼樣…。
好,那如果是這樣,等一下我們就移到唐鳳政委辦公室那邊有白板,我們等一下就把它畫出來。各個單位留一到兩個人,可以協助畫出那個流程圖的就好,其他我們就先散會。下一次工作會議?
好,那就這樣。因為我們會前,簡單講,我們會前都會寄會議手冊,到時候因為我們是10月30號開,你們回去可能也要簽核或是什麼,這個提案,你們一個綜整性回應,就放在書面裡面到時候一起給與會者,這樣好不好?下一次會議就不通知你們了,等一下你們也不用來。
到時候上去回是一件事,還是致翔,他們的說法我們列在會議資料,到時候會議資料發就好?
你說他們最後再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