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像法規的API,是假的?
你的意思是說,以這一個案例來講的話,PDIS把資料抓下來,然後用API的方式提供,然後現在要說服法務部,接下來就用API來進行?
好。如果回到授權問題來講的話,你覺得我們如果要再跟他溝通使用一個真的開放授權的話,會建議說政委辦公室可以協調嗎?還是說民間持續去關照法務部?
瞭解。今天講這幾個非常非常基礎的開放資料的意思,其實是想說這一些東西能不能作為一個比較強的推動,不用等到開放資料諮詢小組,或發生事情,就可以說這是國家認定非常非常基礎的資料。
國家運作、機關間彼此要引用資料,不要透過私相授受或某種方式,機關間引用都是互相開放資料的話,這都是非常基礎的,如果今天政府有這樣認定的話,可以直接去推動這些東西。
瞭解。這裡面有兩個問題,第一個是如何認定某一些是「非常非常基礎,政府本身運作需要的資料」,再來是這些資料的授權。
我想如果以現階段的話,如果在準備資料時,是自由可以取得的情況之下,我想目前都還可以接受,只是說就第一個問題,我們如何認定哪一些資料是基礎?我想我們有進一步討論。
修訂紀錄的部分,法務部目前好像沒有在裡面。
但是行政機關本身,因為各部會自己的命令可能有一些版本修訂,其實並沒有一個共同的地方去管理。
因為你展示的那個部分只是法律,命令的話不會在系統裡。
有啊!但它是在報告事項,通常是備查,所以不會在立法院的法律系統裡面。
這個是行政院公報?
但這回到前一個問題了。公告在修正的時候,會有一個現行版本,現行版本沒有在公報裡面。
那是修正對照表,但沒有舊的全文,這時就要回到法規資料庫。其實我們是有這一個需求。
好吧!但是理想上,還是想透過法規資料庫,用開放授權的方式來界接。
修法提案主要是在立法院,所以關係比較不大。
第二,「政府架構與人事」,機關架構目前是有一個OID的資料格式出現,但其實在各個不同公務系統有不同的表現方式,包括預算裡面,預算也有機關的代號…還有什麼系統?
工程是OID。然後在國庫署實際支出的時候,跟主計那一個比較像,但又差了一個欄位,因此各種使用機關的代號,可以怎麼樣整合的一個機制?甚至每一個機關提供的服務與對象,有沒有一個結構化的方式去表達?
已經在「data.gov.tw」?
我可以補充一下,國發會的檢測,你剛剛提到是欄位跟內涵有無符合的部分,這不會在即將上路的檢核裡,而是明年才會做這一件事?
所以還是人工做?
所以基本上要往語意檢核的方向去做的話,可能還有一段需要努力的空間。
接下來是行政區的劃分,這兩個算是比較有進展的。
其中一個比較大的問題是「連續邊界圖資」,因為這個主要是國土測繪中心來負責,它其實是從各地方政府來收圖資,所以他們彼此間的邊界會重疊。
當你要做一些地理應用的時候,比如地圖上有一個點可能同時屬於兩個縣市,或是一個點不屬於任何縣市,過去溝通的情況,他們好像沒有權限告訴各個地方政府互相要合作。所以這部分有什麼辦法解決?
具體來說,重疊的部分比如是花蓮跟南投,會不會六都覺得這個不重要?
我好奇問一下,金門、馬祖負責的六都是誰?苦主是誰?
行政區邊界劃分的部分,可以在這一個機制下,讓它的品質…
接下來下一個議題是「人事」,機關年資及年齡的部分,其實銓敘部有公務統計,但並不是用開放方式釋出?
再來是約聘僱的比例,我想目前並沒有看到,我想這是更大的問題,現在因為員額法的關係,有很多實際上進來機關工作的,可能是透過標案綁定一個駐點人力的部分,這並沒有一個完整的統計。
是。但是這個問題,我們要知道是很嚴重或者是不嚴重,因為員額法的關係,必須用這樣的方式繞過,大家才能去檢討。
但是我們現在沒有任何證據,說中央機關進來的有多少人,它不是實際的政務官或事務官,也就是借調過來的。
但是你剛剛講的借調,是比如說學術單位?
但是我剛剛講的比較是外包案,像國發會「data.gov.tw」其實有一個外包駐點,這個不在任何的統計裡,但他有識別證可以進到任何政府單位?
不過我想至少這是一個問題。
不過還有滿多想法,我們可以另外再討論這一個議題。
PDIS運作有沒有辦法稍微跟這一個結合?在做這個檢討的時候,是不是有更多的資料讓大家可以同時參與討論?
才怪,人事總處最重要!公告放假。
瞭解。最後一個是公務人員的人事異動資料,這個目前其實大家要花非常大的力氣從總統府公報去剖析出來,不知道人事行政總處有沒有辦法,做至少比較高階的事務官任用紀錄資料?
區塊鏈(blockchain)!
意思是請大家給壓力。
接下來是「司法及判決」,比較多是司法院的部分,但是檢察機關還是有一些。
像偵查的統計、起訴的統計,這目前在年報裡面其實有一些,但非常地粗。
因為我同事擔任中選會的開放資料諮詢委員,其實我非常非常好奇他們對於選罷法的樣態有沒有統計,其實並沒有,這一個法規是他們主管,但實際上最後違法的分布跟統計,原來主管法規其實不一定會去追蹤它,這可能需要一個共通的資料集。
不過法務部有建立一個量刑的系統,
所以是判決之後的結構化?
所以如果我們真的要去看選罷法某哪些條的過去三年比例怎麼樣,其實照理來說是有這個資料。
對。
判決部分確定是公開資料,但那是在司法院。
剛剛說的,是法務部有整理成一個內部的系統使用,給檢察官作量刑的建議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