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個是其他場所,有哪一些關鍵癥結,像教會在辦營隊活動或者是社區活動裡面,可能一般民眾沒有通報的義務,以及緊密的人際網絡壓力,還有實際上要處理投訴案的人力資源有限,以及加害人可能是那個機構的所有人,這一些關鍵癥結會造成這一些案件沒有辦法被凸顯出來。
針對學校端,調查委員會給了什麼樣的建議?像學校必須以依據當地省、地區的法律註冊,還有必須要被監督,老師們應該要在職前受這一些教導兒童性侵害辨識的訓練,強化教師註冊的規定,以作為監督。
在學校的部分,他們也分析了在學校場域發生的,但是他們的學校或許有很多是教會學校,關鍵癥結是會擔心學校的財務跟利益受損,如果這個事件爆發的話,像部會幫忙簡報摘要了,包含階級文化、機構優越感,還有組織內的人際網絡是很緊密的,每個人都有生存壓力,因此在個人判斷的通報上會有一些游移等等,學校也會落實教導兒童辨識性侵害,還有沒有辦法對校長問責,這個是澳洲的情況。
他們當然建議宗教機構都要執行十大安全準則,要改善對於兒童性侵害的指控跟回應,所以整個文化集體想要導向以兒童的安全與利益為第一要務,這個文化面要如何跟社會一起努力,細節在這個譯本上還沒有看到,大家可以想一下我們在臺灣可以怎麼做。
第三,未來兒童在宗教懺悔的儀式中,應該要在公開場所進行,而且有第三個人在現場,因為澳洲調查報告有寫到有時是兒童跟神父懺悔的時候遭受到侵害。
第二個是強制要求教會聖職人員或者是工作人員必須要定期接受督導及績效評估,並且把他們列為責任通報人員,其實臺灣現行法規及教師都已經是責任通報人員。我們這邊的情境不一樣,但是或許有一些細膩的可以參考。
機構方面大概分三大塊來看,宗教機構分析了,這一些性侵害事件會發的關鍵癥結是神職人員被視為絕對的權威,缺乏對主教的監督責任,也就是主教的權威跟地位是非常高的,他們在處理投訴過去也沒有統一的處理流程,所以針對宗教機構,皇家調查委員會給了哪一些建議?像他們建議要修改教會法,不應該試圖防止或者阻礙打壓主教或者是這一些人員想要舉報告程度、程序。
加害者大多數是神職人員跟教師,他們也分析了一些犯案的風險因素,這一些加害者過去可能也有童年的負面經驗,像人際關係或者是情緒有一些困難,信仰扭曲,甚至講到神職人員有講到獨身,這一件事在人性上會陷入孤單或者是其他的需求,可能會增加犯案的風險,這也是有可能的。他們調查了一些場域,36%是在家外的安置場所,31.8%是在學校,14.5%是在宗教活動,像教會辦的露營、營隊等等。
另外一個,在調查發現的部分,倖存者有講到他們總共收容了6,875位倖存者的陳述與經歷,這一些倖存者多數是男性,他們大概首次受害是10至14歲,但是通常是1、20年以後才有辦法訴說過去的經驗,所以其實是非常煎熬的。
調查結果沒有寫得太細緻,因為譯本是從7大冊調查報告再濃縮出來,主要有講到要和兒童一起建立調查,他們制定了受害者的平反、民事訴訟的管道與程序,以及進一步刑事司法可以有怎麼樣的調適及改善。
他們釋出研究跟政策工作,也就是透過圓桌會議、專家諮詢、社會集體論壇來凝聚出來的。
還有公開聽證,這一些紀錄都會被公告上去,但是私人會議的紀錄不被作為證據,因此這邊有做了滿細膩的區分,也會視需要辦理聽證會,閉門聽證會總共辦了57場。
剛剛有講到而且想要參照的是,他們靠三個大支柱來調查,第一個是個人證詞,因為他們想要提供一個想要受保護及安全的管道,所以只要倖存者願意訴說他們的經驗,他們可以採取任何讓倖存者最舒服的方式來進行私人會議,他們也收到超過1,000份的資料,如果不願意露面的話,可以用書面資料來陳述其經驗。
另外一個是,機構都將生育看得比兒童安全更嚴重,所以才會有互相隱匿包庇的狀況,這個是社會背景。
澳洲原本也很難透過刑事起訴讓這一些被指控的加害者入罪,倖存者很難透過像加害者或者是受害場域的機構來賠償,機構領導人沒有承擔保護的責任,缺少了這一些服務紀錄跟管道,因為澳洲主要天主教國家,他們通常認為神職人員能夠透過懺悔就原諒罪贖,認為這個是罪,而不是犯罪,這個是最主要的。
到底有怎麼樣的社會背景?其實可以看到跟臺灣的有些狀況有一點像,像大人或者是警察,通常拒絕相信兒童,兒童保護的機構通常不聽兒童傾訴,因為我看到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裡面也有發現有一些學校當被害人提出被騷擾或者是受到傷害時,學校的老師會去問加害人,加害人說沒有,老師說好像沒有什麼大不了,很像在這樣的情境下發生。
第二個部分,這個是比較厚的譯本,這個都有譯本的連結,如果要進一步研讀的話,都可以從議題手冊的連結看到。最終報告的前言跟執行摘要的部分,幫大家做了總結,包含當初成立的背景,澳洲有很多兒童是在宗教機構內遭受性侵害,過去曾經發表了80份的研究調查報告,整體社會覺得有這一些報告沒有用,還是不斷被隱匿,然後還是有非常多的黑數沒有被找到,整體社會對於兒童性侵的措施跟國家處理的機制失去了信心,所以2012年的時候,當時的總理就宣布成立了皇家委員會,總共有6個委員組成,在教育部裡面也有。
如果違反調查程序的話,這一些行為人會遭受什麼樣的法律懲處?以及其他對於委員本人要怎麼樣保護、證人津貼法源要怎麼來、基金怎麼來,還有皇家委員會調查的紀錄可以怎麼樣被使用,從這裡延伸出來,這個是第一大串部分。
接下來,委員會的組成有哪一些,這邊有臚列,像專業的法律人士進場,他們還會聘請一些職員在四年當中做非常多的組織程序。
剛剛有講到我們會分三大塊,也就是在組織、法源的部分,也就是1902年的這一份,也就是皇家委員會的報告,那一份其實介紹了皇家委員會的權限,其實是一個組織法的程序,這一些委員有什麼樣的權利、可以怎麼樣做,還有支付證人的費用,還有可以有什麼樣的調查權等等,會有公開招標程序的權利。
這個資料就傳下去,任何有需要的人都可以翻閱。
這邊有討論到比較重要的,或者是願意再深究下去,有非常多具體建議的,我在這邊會幫大家寫上關鍵字,會在右邊的主要圖上,會把每個人的發言摘要貼在便利貼上,我們即時補充,如果有錯誤的,也請大家幫我們確認一下,也就是這個隨時可以做更動調整。
因為等一下在打字的時候,我們會放得非常大,讓同仁都可以看得到,這邊有一張圖,希望大家發言的時候,可以告訴我們你們在講的是哪一路,因為我們的資訊真的太多了,我們希望可以幫大家分層次整理,你講的是最大的概念框架,或者是中間的執行程序,又或者是更小的具體細節,現在講的是哪一部分,像法源、權責與組織,或者是如何執行個人證詞、公開聽證或者是調查研究,又或者是對於最後的建議、研究釋出有不同的想法。
我們會先從法源開始,這一串幫大家盤點,如果大家覺得澳洲有非常棒的經驗可以借鏡,移植到臺灣可以做什麼事。第二串是最終報告的前言與執行摘要的部分。第三串是調查報告的一些框架跟總結。
大家會看到心智圖是非常龐雜的,大家看到各部會做了簡要的報告了,所以等一下不會一張張盤這麼細,剛剛智翔說在報告第90頁,但是大家不知道第90頁是什麼,可以讓大家傳閱一下,心智圖等一下跟大家盤點的順序,會是依照議題手冊的順序,從1902年皇家委員會法這一份,大家手上這一份可以傳下去,這個是譯本,如果要進一步參閱的話,在小組內都可以翻閱。
謝謝張琳科長的報告,我們知道澳洲整個調查會成立的脈絡,還有社會背景跟臺灣非常不一樣,總是還是有值得我們借鏡或者是參考的地方,我們希望大家今天提出來的建議,某方面也要肯認現在的制度,我記得衛福部受訪的時候,也有說臺灣的法規跟制度比澳洲還要完整,我們有,比如像執行長所說的,案件還是發生,有些還是會被隱匿下來,在我們既有制度,哪一些沒有被落實,在既有制度之外,在澳洲是不是有細膩的做法,或者是態度是臺灣比較缺乏的,這個部分我們要如何補足?
接下來請法務部的志翔來作簡報。
謝謝謝科長,很清楚幫助澳洲案例跟臺灣現行學校體系的性平法來比較分析,這一些所有的部會簡報跟逐字稿都會公開在網路上,包含提案人的簡報,希望大家可以往後多多運用與部會提案的提案人們之努力成果。
接下來請教育部的謝科長幫我們作簡報。
剛剛英美科長幫我們簡介了澳洲調查委員會的權限、細緻的聽證及私下個人證詞等等、整個社會療癒的過程,還有整個政府調度的資源、社會大眾到底要怎麼樣理解被害人的傷痛。
謝謝潘科長,從剛剛馮執行長的簡報,包含她從這整個澳洲的經驗看到,要如何讓這一些未知的個案打造一個讓他們覺得受到保護且安全的感到,願意說出來,並且用理解受害者傷痛的方式,幫他們平反來做集體的療癒,甚至還有強調吹哨者的機制,還有在臺灣現在有,或者其實沒有檢視整個系統怎麼做的全面性機制。
接下來請衛福部科長幫我們說明。
我們首先請人本教育基金會的馮執行長。
對於這個議題後續有更進一步的探討,會在這個會議當中積累,今天是一個新的嘗試與學習,接下來請提案人跟部會繼續簡報。
謝謝各位與會,因為會議時間跟會議的場地有限制,希望大家聚焦,沒有辦法開放到50個人、100個人的會場,但是我們希望每一場的協作會議都只是一個開始,它一個溝通的平台,並不是最終的解法。
為了下午的討論來做準備,希望大家幫忙花30秒時間,來簡單說明一下單位、姓名在這一場議題的關心是什麼,麥克風是不是可以傳下去?
我們再次強調協作會議是每個人的意見都很重要,不管你來自什麼樣的單位、官階如何,每個人都要對話,而且透過這個過程可以逐步建立互信。
當大家分組討論完之後,一定會有一些產出,也就是互相分享跟報告,看看別組想到的哪一些我們沒有考量到的地方。最後有分享,然後給院內來參考,也可以給各部會帶回去參考。
第二題的工具單是這樣子,我們會進一步說明。
為了讓大家聚焦快速討論,我們會針對不同的議題設計不同的工具單,如果以這個議題為例,其實下午的工具單是這樣子,我們下午會詳細講解,並且桌長會引導大家討論。
我們非常強調用多元的意見來取代多人的意見,並不是人多示眾的意見就必須要特別重視,而是我們覺得公共政策顧及不同的面向,所以不同的意見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你們的意見可以看到在組內,角色是被平均分配。
其實我們一直覺得面對面討論非常重要,因為時常公部門的同仁也會問我們說做專家諮詢會議、焦點訪談到底有什麼不一樣?其實專家諮詢會議跟焦點訪談是公部門的同仁單向蒐集不同的意見,或者是大家也會說民眾信箱、客服專線,但是那個是比較單向的,我們比較希望每個人在現場可以面對面即時溝通,來瞭解經驗及難處,我們認為這樣子才有可能讓大家更快速集思廣益,並且找出比較能夠接受的解法,所以今天大家可以看到現場除了提案人之外,第一線的人員,像公部門同仁也是利害關係人,還有民間團體、學者等等都在這個會場上。
我們也非常常使用sli.do工具,這一場沒有直播,或許在討論的過程中,會牽涉一些比較敏感的話題或者是文字被辨識出來,這一場沒有開放直播。但是為了擴大參與,像在會場上可以藉由sli.do說出來,擴大了一些範圍,也許在直播的時候有一些留言,像民眾在直播上的留言,我們也都會把他們的意見加進來,因此實體上無法到現場參與會議的人也可以對於這一個議題有所貢獻。這個是等一下會用心智圖方式幫大家盤點這個議題。
如同剛剛玉琪所說的,也就是我們行前要達到開放跟透明,我們會在會議通知的時候提出議題手冊,這個是行前資料的彙整,我們之後也會逐字稿公開,也就是為了要達到強化透明跟開放課責,也就是哪一個意見、哪裡一般段話,當初是哪一個人所說的,就會看議題討論的脈絡是什麼。
訪談完之後,這一些資料還要再擴充,還有哪一些資料沒有被落實,像提案人提供了監察院調查報告等等,這一些所有的訪談資料、閱讀資料都會綜整成議題手冊跟心智圖,找大家一起來釐清整個脈絡,然後我們決定今天要討論的核心問題什麼。
所以這一場協作會議,我們也把開放政府每一個元素收容在前期籌備的過程,這兩個月之中,以這一案為例,前面基本資料的閱讀,就是提案人在網路上提到的澳洲皇家委員會調查報告,前一份報告從前期衛福部、教育部各自翻譯了7萬多字的英文變成中文的文本,大家摘要閱讀分析,也進行了非常多的利害關係人訪談、專家學者及第一線的執行人員、學校單位等等。
我們希望每一個想要吃菜的人一起進廚房,也就是你想要什麼菜,什麼菜不吃,每個人不一樣,我們從進廚房的階段就開始一起想,或許到最後政策施行頒布的時候,不見得都能如每一個人百分之百的滿意,可是因為知道其他人有不同的考量,每個人有折衷跟妥協,60%、70%可以試試看,接下去還是可以滾動式修正。
公部門的同仁其實大家平常埋頭苦幹,蒐集了非常多的意見,但是端出來的政策好像都會被民眾批評或者是不信任。
我們怎麼樣把這麼大的精神、框架逐一落實在每一場議題的實作上?非常重要的,我們很強調一定要前期參與,而且擴大參與,因為過去的公共政策比較像民眾消費者,我們等待被服務,但是服務好不好,通常就會比較置身事外評價,也就是喜歡、不喜歡或者舒服、不舒服。
開放政府並不是臺灣在做,從2011年開始世界上有許多開放中、已開放的國家已經搭建了開放政府夥伴關係,大家共同尋求民主發展的難題,到底要怎麼樣可以創造一個更快速回應、有效治理、涵融多元意見的民主治理模式,臺灣只是在這個世界的趨勢中貢獻我們自己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