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後來想說是不是以小的開始,小的也沒聽過,也不知道我們要幹麻,他們也沒有辦法做到一些比較大的公益行銷,所以我們想說以這樣的方式,靠我們自己幫他努力發想,有達到目標再來,想說這樣是比較適合的。
後期是不是變成自己可以來操作了?
就是顧問的概念?
律師就是這樣子。
這一種模式到了後面,行銷公司做了公益行銷,我們跟他們的區別是怎麼區隔?
而且這兩個好像也做不完,不管再多人來,還是永遠有人要做公益、有人要做行銷。
所以到了後期就變成標準的媒合公司?
這個是有需求跟趨勢嗎?
瞭解。
「點點善」的收費模式怎麼樣?他們的獲利怎麼來的?
抽成的意思?
是跟這個非營利組織買斷?
就在這裡?
他們也是新創?
「點點善」是不是前幾天有去臺灣大學?你知道嗎?
去宣傳CSR的演講。
我有印象,有遇到他們。瞭解。
學到滿多的。未來要注意的是什麼?
要55嗎?
我們也不一定要在意這邊幫比較多、或者是那邊幫比較少。
就是找我們會比你自己做更好的意思?
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