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處的部分都可以配合。
另外,真正要特別感謝的是主計處跟資訊處,因為不管牽涉到經費的核銷或者是流程改造,也都是要他們同仁共同付出,我們也希望大家提 mymoda 時努力討論,因為同仁便利的成果,可以讓所有同仁共享的,以上報告。
今天所提的案子,大部分都跟我們秘書處有關,在 mymoda 實施以後,有關派車、便當請購、財產增加無紙化的工作,首先感謝各單位這些同仁很用心提出,其實提出這些以後,我們實施的過程其實是利己利他,因為我們很多重複性的工作,以我們秘書處來講,都不需要重複再做。
是。
秘書處報告一下,有關於密件線簽,使用自然人行動憑證的部分,內政部已經在 11 月 28 日回覆本部,目前正在進行函報到行政院的作業,以上補充說明。
剛剛主秘所談改分的部分,如主秘所說這樣會比較快,而且也省掉很多的作業時間。但是秘書處文書的部分,我們也希望如果要這樣做的話,是不是改分的同仁除了寫理由以外,也就是經誰同意,我們就比較確認,不然我們不知道改分的理由,也就是同仁本身或者是有問過主管。
有一些勾選像委員名單,但是是不是各單位也可以在上面就直接註明,這部分就再陳核。
但是,我們還是要另外提醒,因為線簽的分文方式是不一樣的,一般的公文大部分有一些單位有直接依據性質來分相關的科,密件線簽的公文部分是由簡任級以上的長官直接分文,但因為有些單位的長官沒有這個習慣,所以會有一點延誤,我們提醒各單位簡任級分文的長官要記得每天要看一下,以上報告。
部長、次長跟主秘,有關於第 14 案一般公文線簽的部分,因為在執行中,目前在 10 月 2 日上線以來,到 10 月 20 日本部的一般機密公文,總共有 80 件,其中採線簽的數量是 66 件,占 84.5%,其他有 14 件因為洽詢承辦單位,大多數是因為資料上有需要長官勾選或者是簽核的,都會用紙本的方式簽核。
剛剛部長所提的這個部分,所謂的期間其實我看各單位在辦理展延期限時,很多需要補件或者是中間文件不齊部分等因素都可以扣除期日,所以我想很多案件都把這個時間算進去,因此當然期間會很長,各單位如果有這種情況的話,其實可以把這個期間列出、扣除,因此 60 天真的不只 60 天,扣除之後就有更長的期間。
有關於剛剛主秘所提到分會部分,過去密件公文都是持會,因為密件公文雖然可以同時以副本分會,但是這個的部分,增加了洩密風險,其實併同分會的副本或者是其他部分,也是密件,所以主秘所講的分會部分,目前系統還沒有設計。
在過程中李次有特別在現場提醒內政部,未來如果我們搬遷到華光以後,延平大樓仍然應供本部(資安署)使用,資安署有需要運用這個部分,以上報告,謝謝。
部長、次長、各單位主管,秘書處報告上週五針對華光特區的部分,在院長主持各部會廳舍使用情形時,內政部報告有關於各部會租用、運用,包括未來行二、行三,也就是行政院對面,以及華光特二、特三部分,其中特二就是我們及 NCC 未來規劃廳舍基地,本部未來仍然維持使用華光特二的部分。
是的。
部長、次長,我提醒一下,因為招標前置作業當中,招標前有公開徵求廠商提供相關的套件,事實上這種是訪價,但是有部分的時間可以抵公告的時間,也因為真的不曉得市場的行情,從這邊來瞭解,可能行情就像剛剛所講的,因為勞動部的金額跟實際的金額不一樣,從這個地方就可以處理,以上報告。
另外,本單位並沒有對應單位,只有到附屬單位,我們處理以後取得全部的資料,再併同提細部的案名,瞭解一下應該再次作移撥的。
另外,因為各機關已經有移撥一些檔案過來,也就是兩年內的檔案,有幾個問題,我們也做了一些相關的措施,檔案能夠對應單一單位,我們就是會對應,如果是對應多個單位的,我們會看一下,看函請的部分、瀏覽的權限,如果可以指定比較主要的單位,我們會放在主要的單位當中,如果沒有對應的單位,秘書室會先接收,未來會再看正式移撥過來各資料的情形,然後再來分配給相關的單位。
第二,延平大樓 6 樓施工的部分,我們預計下個禮拜就會完成,我們預計 16 日搬遷,跟資訊處搬遷到 6 樓,4、5 樓全部騰空給資安院使用。
部長、次長好,秘書處報告,新光大樓已經決標了,預計在 3 月 15 日前完成,也希望能夠在 3 月底之前第一季的時候核銷,也就是搬遷,預算不會再有延遲的現象。
部長,有關同仁沒有自然人憑證的這件事,就我所知,台北市政府的各級機關,包含學校如果在一開始沒有自然人憑證的話,是由公家幫他們出這個費用,所以這部分是不是我們部裡面這樣來實施,要請您裁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