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在現在的狀況下,其實我們使用電子卷證是花法院兩倍的人力。
絕對不會白做。
事實上萬一檢方在偵查某A案,要向院方調另外一個他案審理中的B案,我們也可以提供我們的電子檔。
對。
這個絕對不會成為問題,我們也不會因為說你不想提供給我,所以我就不想提供給你(笑);只要我們在做卷證電子化全面能夠做到,我們將來也是一定會對應提供電子檔給檢方,這個本身就是基於互惠。
對,高速的影印設備。
那個不是問題。
對,我知道。
我也跟政委很坦白報告,全面卷證電子化是我們一定要走的方向,但是我知道目前的實然面還沒有到達,但那個是我們未來一定會推的方向,我們會不斷去push這一個問題,我們希望push這一個問題的同時,有沒有給予我們協助,其實對於我們push這一個走向是會有幫助的。
如果大家在等待全面電子化,再來跟我談這一個問題,我覺得今天是把這一個問題擱置了。
對,對,對!(笑)這個我們絕對可以!
(笑) 是。
OK。我就進入第二個。
時法官、毛法官或者是蔡法官有沒有針對這個議題要補充的?
時法官提這個應該是未來共同合作、共同努力的方向,我們一定會朝這個方向繼續做。
時法官只是說我們兩個機關就這個方向的議題,可能未來還有很多議題,我們可能還要再交換意見。
我們是不是把這一個議題就到這邊暫時告一個段落。
第二個問題比較簡單。這個是我們內部資安的一點問題,順便藉這一個機會請政委給我們一點指導意見。
我們在今年度已經採購一個APT系統,這個APT系統植入在每一個法官系統的電腦間,然後能夠隨時提醒有病毒入侵的情形。
我們既然採購一個比較強的系統,我自己有一個想法:其實資訊的方便是盡可能提供給我們內部同仁每一個人都能夠方便加以使用,我目前有一個很好的查詢裁判系統,那必須要在內網,對於法官工作,老實講還是有一點不方便。
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比方今天這一個法官是在台北地院上班,但是有可能家住在淡水,變成在淡水家裡面要加班製作裁判時,並沒有很方便可以查到資料,勢必要搭捷運到辦公室,上網並查了那個資料後,然後再下載回來。
又或者這一個法官假日不要回家,然後不可以跟家人共同團聚,就是只能泡在辦公室裡面。
我們覺得這樣的工作環境方向的設計是不對的,我們一直希望能夠突破目前(現狀),其實目前現狀是這樣,我相信每一位法官都是這樣子過來的。
我們最近想到一個系統是,如果我們有這樣的比較強的防衛系統,我們是不是可能自己去購買VPN,給每一位法官獨立、專屬帳號及密碼,讓法官透過其帳號、密碼,經由我們的VPN,在他自己家裡,透過無線上網這一端,直接進入司法院內網,然後搜尋他自己所要找尋的資料。
這樣有一個選擇是,當法官需要我們最好的資料庫,而該資料庫本身是受APT防衛的資料,本身不用擔心我們給法官方便,也會帶來對資料庫的侵害,同時也可以帶給法官可有多樣性的工作環境選擇。
這種想法有沒有可能帶來整個系統上很大的風險?
這個目前沒有,但是不排除未來該做的我們應該要做,本身開放是要讓法官帶來方便,但是對於資安帶來的風險,本身就要有適當的機制去遏制這一個風險。
透過硬體?
沒有。法官沒有晶片卡,只有門禁卡。
自己要寫一些辦法,來證明這個就是跟自然人憑證一樣好。
所以政委認為我們能夠做好雙因素認證動作的話,其實我們採VPN、開放給法官,應該不用過度擔憂資安的問題?
就通過雙因素認證。
還是少數有。這個部分我們必須要再另行制定規則時,可能有一些東西必須要加以排除,換句話說,遇到這一種東西,很抱歉,你一定要去辦公室。
謝謝政委給我們指導性的意見。
針對這一個問題,坤龍科長有沒有可能有存在的問題?
如果我們想要走VPN、想要給法官,一定要在雙因素認證上弄出來,可能要訂所謂的辦法,才能進一步實現。
處裡面同仁在做決策的時候,我們密集討論也針鋒相對,有一方主張資安的問題,有一方是方便法官使用的面向。
三位法官,你們沒有預先想到我們會提這一個問題,但是這個是我們內部在想,在思考的問題。
其實現在網路報稅越來越普遍,所以其實自然人憑證。
應該是可以信。
我報稅也是用自然人憑證。
其實太多人給我的訊息是,單機版作業系統不是那麼好用,然後希望能夠隨時隨地讓法官使用我們的網路版法官作業系統,我才會去思考這一個問題,然後才會跟處裡面的同仁討論。
其實這一個問題我就跟處裡面討論,但是討論了很久了,只是卡在這一個問題點上,是不是藉這一個機會能夠跟委員討論一下,然後我們帶回處裡面,如果有一個方向可以突破……我們已經有APT了,其實VPN現在也放在處裡面,我們現在還不敢直接地去用它,請各位法官期待一下,我們有一些障礙應該是可以突破。
其實這一個問題是我自己帶來的,我自己來到處裡面,我希望這一個部分能夠有開放。
我們不要耽誤政委的時間,也是最重要的議題,也就是Facebook跟LINE的部分,我先說大概簡單背景的報告。
其實在上回何處長跟政委會談的時候,我們當然瞭解到在社群網站的部分,首先我們大概已經意識到社群網站是很重要政府跟人民溝通的一個角色,是一個重要的管道之一。
甚至重要性,我覺得不見得會低於大眾的東西,現在報紙很少人在看,一個社群網站一則訊息普遍傳所造成的影響力,恐怕比很著名報紙的社論搞不好有更大的影響力,因此我們現在確實必須要面對這一個問題。
上回政委有跟我們提建議司法院也要考量自己的人力,如果沒有足夠的人力來處理這一個東西,最好不要貿然介入,因為這個有可能得到反效果,反被人家灌爆。
我們想了以下幾個方向請教政委,如果不是用官方的名義去經營此網站,而是很熱心,官方也非常信賴的幾個朋友共同去分擔經營的時間與人力經營網站,並可以跟官方作密切的溝通與連結,能夠把官方很重要的想法,透過第三方加以經營,這個方式不知道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