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用等待,也不要急。
要看你們的規劃怎麼樣。
做試驗可以,但是不可能做全面性支持。
必要的時候可以加開會議。
一季審一次。
對,只是失效的身分證。
對。
想像有一張實體的eID之後,手機上有一個APP,打密碼或者是驗證之後,show出來之後就有個人資訊內容。
現在還在規劃當中。
沒有特別的東西。
還沒有確定。也許是直接show在APP上就相當於拿出一張身分證一樣。
那個是APP,將來就可以出示手機上app資料。
沒有誤解。
根本沒有健保的資料。
所以內政部並不會幫其他的服務來做任何的事,他就只是單純的身分辨識。
剛剛內政部的資訊中心回應,他說是不是要用QR code確認身分的部分,還沒有完全想好,但是現在想到的是用NFC去做晶片憑證還有簽章部分的應用。
對,內政部不會做健保署該做的事。
我還不是很確定一定這樣,我只是聽說會開發APP,並沒有實際了解是用QR或者是NFC。
未來可能會有走虛擬的趨勢。
主要是要問大家討論的這一塊。
所以不會有剛剛您提到,假設是醫療體系覺得這個人要註記醫師,又有其他的身分,像某一個會員,而那個會員又要註記在這一張,不會有這樣的情形。
他今天是不是當醫生,這個資料理論上是在某一個地方,非eID的其他地方,也許在醫院資料庫裡面註記,或者是在健保署或者是其他的地方註記,並不會註記在那一張卡上。
eID並不會註記任何人的身分或職業別的東西,純粹是身分識別。
我想這真的有點誤解,包含外界也有這樣的誤解。
要讀存在這個服務裡面另外的profile或者要怎麼做,這個跟這張卡沒有關係。
政委強調的那幾個字,像陳主委所說的身分辨識功能,當你辨識完了之後,你後續的程序是怎麼樣,要由服務機關去規劃。未來政府各項的服務,最先要辨識被服務的對象,你知道這個人之後,你要如何提供這個服務,也就是看如何做設計。
並不是否定你講的對或者是不對,並沒有辦法說是或否。
不是否定雨蒼,而是就醫時人別確認之後的程序我們不了解,所以不知道當辨識出就醫者後,還需要什麼寫回資料到卡上?
這個是習慣的問題,所以回歸商業機制。
反過來問一件事,現在大家認知外界把健保卡當作某一種身分識別,這個也並不是任何的法規有去規定健保卡要當作身分識別,比如我今天去到通訊行買手機或者是辦門號,身分證一定是規定要出示,但是並沒有規定一定要拿健保卡出來。
Peggy剛剛講的意思是拿了eID之後再拿健保卡,其實並沒有這樣的情形。
就醫的過程中,是在做身分識別的情境,未來希望能夠用eID去取代,但是並沒有說只能用eID去做,我也沒有聽到有人說只能用eID。
對,這裡面沒有提到跟保險的部分。
第二,我們所謂的「取代」是要看健保卡的用途。像在就醫的過程中,有沒有什麼階段是做身分識別的這一件事,可能第一關到醫院的時候,是要做身分識別的話,希望將來能夠用到eID的機制,去做身分識別。
第一,目前沒有任何人說到任何的時點,如果我們針對「取代」這兩個字的話,目前並沒有任何人提到要在什麼時間點做取代的動作,這個是第一點要說明的。
對。我好像都是在重複。(笑)
對。取得政府服務的鑰匙。
是鑰匙的功能。
沒有錯,完全正確。其實那一天花次長覺得「整合」二字會讓外界誤解把兩張卡的資料放在同一張卡上,實際上包括陳主委也多次做了澄清,並不是把兩張卡的資料放在同一張卡上。
8日。
我不是特別推薦某些人,這個領域我也不太瞭解,會尊重署裡面的想法。但我要強調的是人權的部分,現在這裡有規劃請臺灣人權促進會,不知道是不是有其他所謂關心醫療人權的團體或者是醫療人權的人?因為目前提出跟法規有關的是學校法律系的教授,有時在新聞上有聽到有些關心醫療人權的人,有沒有需要這個階段就先加入?
政委是提供各種的可能性,我拋出問題,但是我沒有答案,政委反而想了一些可能的答案。
陳主委也滿care,再送上去也差不了多少。
沒有問題,我們並不是說第二次協作會議一定要討論這一個,我只是想說我們最後做出的結論跟之前送到國發會,因為第一次其實很多人是care經費的問題。
將來發卡。
這個不會在第二場協作要討論。
未來推動或者是署裡面有沒有規劃有一個差異性的措施?有一些人去拿虛擬的……我隨便想的,也就是不用錢,要領實體健保卡要用錢,如果有差異性的話,就是要有虛擬的方向在推動,也可以對陳主委來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