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諮會的組成比較特別,它非官方的成員就占了80%以上,跟其他文化會報或性平會之類的任務編組比較不一樣。有關青諮會的工作分組如何運作應審慎規劃,後續可能都會需要有幕僚作業的機關,但是以「就創業」領域為例,涉及多個部會,究竟找哪個部會擔任工作分組的幕僚機關?特別是幕僚機關的首長、副首長不是我們青諮會的委員時如何處理?這個是很少見的狀況。像性平會他們也有工作分組,但是他們的部會代表就有十幾位,可能就比較沒有這樣的問題。此外,應注意工作分組的決議是否可行?
雖然一例一休的議題值得重視,而吳委員剛剛的說明,例如過勞、青年貧窮等,也很重要;但是如果希望能真正聚焦在委員覺得需要處理的部分,是不是有可能請勞動部部、次長邀請吳委員與其他連署的委員來進行更深入的討論,是否會比在青諮會的正式會議上做政治宣示更好?希望吳委員可以考慮,謝謝。
接著是針對第4案部分,一例一休的確是個值得重視的議題,從書面資料可以看得出來,吳委員的確是個有見地、有理想的青年,但我必須說「立即終止及撤回」是沒有實現可能性的,而且立法院已三讀通過,如果是在正式青諮會做政治宣示的話,我看起來有一點像是馬後炮,而且這可能會讓整個討論失焦。
我建議有一些委員的提案,是不是可以考慮有無更好的處理方式?我們固然尊重每一位青諮會委員的提案,但是每位委員的提案要如何處理比較妥適?建議主席、各位委員及青年署都可以思考。像主辦機關屬單一機關者,例如第3、4、5、7案,是不是有可能改由主辦機關的次長或主秘邀請青諮會提案委員及其他連署的委員一起開會、討論?這樣就不用每一件提案,都全部需要提到院長主持的正式會議,適度減少提案,才能讓正式會議更有效率。
主席、各位委員、各機關代表,大家好,今天的會前會開了將近四個小時,我一方面要對主席表達感佩之意,一方面也要提出我的疑惑,經過這麼冗長的會前會之後,未來青諮會是否能夠確保聚焦及提高會議效率,這仍是個不確定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