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國教署來說明第50案的部分,有關於兼任人員教育鐘點費的部分,其實在去年年底的時候,有函報行政院,人事總處在3月份有來一些意見,其實是針對92年本案其實是行政院核定,但是依據的是特殊教育相關教育人員的辦法,但該辦法在102年已經廢止了,變成現行規定的依據及相關的法規要釐清,我們在4月、6月都有再做一些開會的討論,目前已經將釐清的說明會再函報行政院人事總處,預計這週會再發文給行政院。
但是我們權限不行……
對,都是對身障學生。
因為縣市政府沒有管大學?
這只管高中職以下。
還是800,就是我們都一致規定。
國教署要管高中以下,所以被拆開,大專院校補助是在學特司,高中以下是我們國教署,這個辦法只管高中以下。89年那時有個統包的規定,後來辦法被切開,因為部裡有管大專院校。
好像都是一起的。
重點在訴求。
對。
是特教小組,因為部裡組織有調整。
母法一樣,因為後來……
對,這也是一個方向。
可以開一下要點嗎?項次二有寫,括弧四每人每日最高不超過三千兩百元為限。所以除以八百是受限四小時,副座上次的意思是也開放擴增成六小時。
我們是希望各條都進行討論,補助級距可能會再進行一些研討,因為從800調到1000的話,現在補助級距可能會受限,會造成地方政府服務時數降低,因為錢增高,時數不變,我們會把最高金額級距做調整。
對,預算也是會計年度預算。
這經費是以年度補助,是一年一次,直接核定大筆經費給縣市政府自己運用。
希望明年可以施行,年底之前。
會先找部分縣市,再找全部做討論。要定稿時會找全部縣市。因為要先講一個……
對,那是屬於縣市政府端。
提案前就有發修正意見調查表給各縣市,部分就有回傳。
找所有各縣市討論。
縣市代表。
項目的金額。
預計8/21會針對補助要點做一些討論,看是調整補助金額到大概多少。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要點。項次二,備註這邊,醫師一千塊,二是八百。法源依據是這樣,這個基準是在,因為有報行政院核准給教育部說補助多少。
這是舊的。
說明一下,專業人員是訂在特教法,中央必需要補助直轄市政府經費,為了這個我們有訂一個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人事及業務經費辦法,為了執行這個辦法還有訂一個專業團隊專業人員及教育助理員經費補助基準,是另外一個法規,實施要點有一個附表是補助專業團隊及助理人員經費,專業團隊人員是指諮商心理師、語言治療師、社會工作師等等,兼職的鐘點費是每小時800元,
最後針對這個議題,與行政院多次討論之後,我們有釐清四個面向,第一個是提案人提議提高鐘點費,第二個是補助要點有規定每一日能支領的上限,所以放寬上限也是可以討論的議題。另外在訪談時,縣市政府有提到因為各地方政府差異過大,偏鄉的交通成本是不是可以一併納入考量,這也是可以討論的面向。另外,如果調高兼任專業人員的鐘點費,專任專業人員可能也會受到影響,專任人員薪資得比照相關的規定也是可以討論的面向,以上是我這邊的說明,謝謝。
簡報這一個圖表是長照的照顧組合的方式。
而在服務項目的部分,其實剛剛也有提到,教育系統是採跨校支援服務、專業團隊人員的電話諮詢或者是以間接服務為主,長照系統則是以專業服務的相關項目,有一些評估資訊或建議,或者是相關服務的照顧組合。
所以長照系統是依照不同照顧的組合,會有1,000元至2,000元的支領金額,跟教育系統每一小時800元有所差異。
就長照的部分,上面這一張圖表則是長照的規定,是有各種不同的服務項目,例如像有復健照護或者是營養照護,以復健照護為例的話,是以三次訪視為一個基準,每三次是領4,500元,因此有很多縣市政府跟我反映長照調到1,500元,這個金額是這個議題需討論的地方。
簡報這一張圖表即是節錄教育部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要點,在補助專業團隊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經費這個項目的備註說明,規定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聽力師、語言治療師及社會工作師,每一小時800元。另備註第四點,規定每人每日以3,200元為限,偏遠地區是以最高不超過4,800元為限,所以在釐清議題的部分,第一個部分是針對鐘點費的部分,第二個部分是針對時數受限的部分來進行議題釐清。
再接下來是針對支領費用的部分,剛剛有說明相關法規,教育系統之鐘點費訂在教育部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要點附表之項次二,而長照系統則是訂在剛剛所述的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交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
教育系統上間接服務,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107年度研商「專業團隊人力」整合協調會議決議,依照各專業治療師法規定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執照,使得執業,若治療師服務巡迴學校以直接服務為主,將涉及執業登記所在地之問題,這樣會造成執業上有疑慮。因此我們希望治療師巡迴部分,是以合作諮詢,跟老師討論學生的問題,給老師的建議或者是給家長建議,所以是採間接服務。而採間接服務另一考量是為了避免影響學生的課業,直接治療的話把會學生抽離出教室,代表學生就沒有上到課了,所以教育系統的服務是以間接服務為主。
接下來是個案服務時間,教育系統是由學校提出申請,由縣市政府核與服務時數,教育系統之服務是以間接服務為主,長照系統的部分,則是依照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交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的規定,是以直接服務到宅為主,是採以計次的方式服務。
在人、時、地這部分,教育系統是針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的學生,服務時間是在上課時間,服務地點是學生所就讀的學校及幼兒園,而長照部分是服務65歲以上老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55-64歲原住民、50歲以上失智症者,服務時間是依照治療師或配合個案的時間,服務地點分為居家式、社區式或者是其他的,所以在人、時、地上有所差異。
而長照的部分是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衛福部訂定了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交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針對專業人員的服務項目,訂定相關支領費用之規定。
在法規的部分,教育系統是服務特殊教育的學生,因此是依據特殊教育法,相關的補助事項,因縣市政府也是需要一同推動特殊教育,在特殊教育法有明訂中央政府應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特殊教育,所以教育部訂有教育部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要點,兼任專業人員之鐘點費也規定在這個要點。
經過我們討論之後,我們發現在鐘點費的部分,其實是受到長照的影響,因此首先針對教育系統與長照系統這兩邊的差異進行分析,分別對於法規、服務的人事地、服務時間、支領費用等做比較。
議題緣起的部分,在6月14日,提案人在公共政策平台提議調增教育系統專業團隊人員每小時1,250元以上,經過8月5日的會議後,把這個議題列為協作會議的議題,針對這個議題,我們在8月15日跟8月29日召開會議做議題釐清,討論核心的問題,以及相關的行政事務等事項,然後9月份開始訪談利害關係人,我們也進行了資料蒐整,最後才會進入這一次的協作會議。
本次簡報的部分,我分為三個部分來說明,第一個部分是針對這個議題的緣起,先講述一下這個議題的發展流程,然後再說明教育系統跟長照系統的差異,最後在討論出有哪一些議題需要做釐清。
大家好,我是國教署原民特教組,我來針對這個部分來說明。
大家好,我是國教署原民特教組,李昂諭科員,我也是負責特殊教育的相關業務。
要看縣市政府派誰來。
辦法是沒有後面這個附件,應該是網路上資料有放舊的,這要更新,辦法應該只有條文,那些附件都沒有。
九個學生數級距。
大家好,我是教育部國教署原民特教組的承辦人李昂諭,也是很高興來參加這個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