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好好想一下。
還是很想把這個東西當入口,我們覺得道德勸說及壓力其實真的是沒有用的,不可能產生任何的效果。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有沒有因為缺少這個,但是又多新增什麼東西?
就是會創造這個事情。
同人誌很感人,應該有。這個可能不一定是實際上執行的問題,這個是討論的過程中有一個疑問,因為有關於歷史感的這一件事,來自一個東西的時間感,可能比較直觀的……
我覺得雙系統還是必要的。因為其實像我們在這邊有提到,因為我們一直在討論,那個麻煩的點。
地點定義的這一件事。
這個是需要官方定義的東西。
最後還是會有一個官方的系統,在你過去經驗的裡面……
你是說非研究者。
這個真的確實是。我自己在歷史的空間經驗裡面,確實聽覺導覽經驗一直都是最好的,特別是去柬埔寨,我覺得那次的經驗真的是滿不一樣的。
尤其你看一個人的時候,你會挑剔他身上非常多的特徵跟刻板印象。
對,我自己聽起來這樣。
我們那時也有一個藝術家也做了這個,就是用那個投幣式的,把過去跟現在的東西疊合在一起,因為看向西門町,會看到過去的房子跟現在的房子疊合在一起的樣子。
有一點這樣的概念,當然我們還在討論,就是注意消失空間的這一件事。
就是一個獨立進出口的準備。
他們的概念其實滿好的,在建築物旁邊要有一個紅色的電梯,然後你如果要瞭解這個歷史。
其實有個藝術家提了一個新法,我們很喜歡,就是在既有建築物的上面,就是想要在上面做一個舊建築的平面圖。
因為臺灣使用的土地實在太高了。
像上次你跟俊宏老師聊到,像上次有講到AR、VR,其實是要處理消失的建築物,如果消失建築物的數量很多,因為在不義遺址的範圍裡面,主要是討論兩個建築物,像還有人權館,假設最後有60幾個地點,裡面可能很多都不存在,像這樣子的話,因為感覺起來會更仰賴數位媒介去讓人們……
就是要想像這種東西開放的狀態有沒有什麼樣的案例是可以的?因為我們過去的工作經驗裡面,其實還是會遇到嚴肅的議題,可能在工作經驗上會偏向更規整或者是嚴肅來面對他,或者是敘述他,即便是放鬆的,再回到一種很像要回到很多人的時候,其實會回到比較嚴肅的態度。
因為相對來說,這個案例某種程度比較嚴肅或者是比較封閉,因為並不是持續在發生的事情,而是在描述過去。
我其實有一個疑問,現在什麼東西比較能夠跟人溝通,就是選擇一個形式,但是這個形式是不是要持續不停的更改?
對。
這個比較符合社區裡面的狀態,因為我們其實有一點把實體的標誌、系統,因為標誌系統要被接受,其實並不是命令的過程,就不是上面要求你認可他,我們在想像的有沒有規則是可以被寫進去,然後可能必須是地方建立起共識。
這個是另外一個。
沒有辦法?
像剛剛提到在wiki上的戰鬥,就是到整個穩定下來,然後到google接受,一般來說……
虛擬的意思是?
這個是作為一個貼紙的概念。
沒有什麼新的技術?
我想延續剛剛說到不同資訊整合的問題,因為有時在使用者,比如在實體、物理空間裡面遇到一個資訊,會連結到數位資訊,就是用手機……
我可以再問一個,因為我們其實身邊,我自己也沒有這樣的工作經驗,像在推進的時候……
我們覺得是一場硬仗。
是吳老師進去後才開始的嗎?
這個是我們目前身邊一起在這個領域工作的,好像比較少人在維基上……
你會覺得以博物館的角度來說,你會覺得他們會適合留在自己的data base裡面。
他們沒有拋棄著作權,他們沒有這個問題。只是像我們在把資料歸檔的概念裡面,你會覺得自己擁有一個很完整的東西,因為博物館只能做一個,就是他們的資源可能只能做一次工,就是要把這些資料往什麼地方送。
我們在討論維基的時候,有遇到一個概念上跟博物館概念上有一些矛盾,因為他們會喜歡自己建立一個資料庫,但是其實很多人在搜尋的時候會進到維基裡面來搜尋。
原來路徑是這樣子。
瞭解。我覺得這個路徑對我們來說滿重要的。
這個一定會被改來改去。
像我們想像的是,假如因為Google在選用歷史地點的時候,不太知道像這樣子的話有什麼方法可以跟他們。
對,不是在APP上,比較是在網路的隨機生活裡面。
但是像這樣子的,我們在想的,可能不只是那個符號可以長得怎麼樣,而是有沒有可以入侵某個系統,或者是讓它可以出現在……因為我覺得日常生活中的標示裡面有一種巧遇,他就在那個地方。
我們的工作經驗其實比較聚焦在實體世界裡面,我們可能對於物件、對於實體的設計、包含告示牌的製作,我們的工作經驗比較有這樣子的經驗,但我們其實現在一方面想要討論這一件事的本身,另外一件事是我們在數位世界裡面有沒有什麼可以作為一種標誌跟入口的可能性,而且是利用……
另外一個是其實因為實體空間裡面還是需要指標跟指引,某種程度上來說對我們內部的工作來說,指標牌跟告示牌某種程度上是紀念碑的概念延伸,遇到這個物件,這個物件有機會引領到某個歷史記憶裡面,所以在這個情況之下,我們會覺得這整個系列的物件其實是可以一起思考的。
這個時間點作為logo,以這幾個文字為核心的時候,一定是大改,其實有很多討論的空間在這裡。
所以228、博物館也有意見,人權博物館也有意見,但是因為促轉條例已經寫上去了,所以這幾個字其實是有可能會被修正的,所以未來這個名詞會怎麼改變其實有很多種可能性,就是在我覺得是現實狀況的評估來說。
對,因為這幾個字被訂為名稱,其實是在促轉條例寫在法條裡面,不然過去是叫做「白色恐怖史蹟點」,對於研究者來講他們更傾向於「史蹟點」這三個字,並不是用「不義遺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