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其實我7點30分還有一個行程。
不好意思,問一下政委,現在環保署已經把草案送到政院嗎?
把地號輸入就可以直接告訴我,像其他的,比如重要濕地、海岸保護地區、野生動物保護區或者是其他的保護區,我們可以很明確地、很快地透過這個資料庫知道的話,我想在公共討論的部分,像法定審查委員會、海洋審查委員會在這樣的會議當中就一翻兩瞪眼。
現在環評程序第一個很關注的是,選定圈出來的地方,也就是這一塊土地的範圍,有沒有環境敏感的地帶?或者是法律上禁止開發的地帶?這些地號我們要查到底有沒有這一些環境敏感地帶時,我們查起來,坦白來講是辛苦的,通常都是需要靠主管機關的公文來說這一塊有或沒有,如果有一個圖資,像資料庫……
我們不知道這個資料庫裡,哪些是應然,哪些是實然?
圖資對於實際使用(實然面)可以做這樣的聲明(免責聲明),但是如果政府已經經過一定程序、放上去了,就應然面的部分,不需要也不應該做免責聲明。
我可以理解政府機關對於免責聲明的想法,他們對於某個土地上實際使用的情況,確實無法去負起什麼證明的責任。但另一個層次上,就是某個土地在「法律上」是如何使用?如何規劃?其實都已有一定的程序。這就是所謂的應然面。因為國家對於臺灣這一塊土地要如何分配,也就是每一個主管機關的法令對於臺灣土地要怎麼分配,其實是有一定的程序,那個程序已經過了以後,在這個圖資標記上去就不太會動了。跟你(許又仁)剛剛講到實際使用的狀況(實然面)是一直在變,是不太一樣的。
如果有地方社會經濟資料庫,不知道這個東西能不能拿到上述我說的這些程序使用?
這一些程序通常都會需要很多的圖資,這一些圖資目前都是散在各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而且更新的目的都不一樣,拿到這一些圖資以後,我們也要做彼此人工套疊,花費很多時間。
剛剛有聽到政委臺灣經濟社會分析資料庫,這個跟地方創生有關係,但不知道是不是會使用在機關各種類型的審查程序?我們環境法律人協會最主要的業務是在協助一些被財團開發的當地居民,要能夠從事制度上的抗爭,因此走的程序,最多的是環評程序,也有都市計畫變更的程序、區域計畫變更的程序,也有徵收程序、海洋審議程序或者是私立保育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