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開放式創新為主的創新生態系,當然現在有非常多例子,像Linux是很常見的社會創新例子。我們可以說沒有Linux就沒有Google,因為如果Google要幫它的伺服器每一個都要付授權費,那就沒有Google了。在這個情況之下,創新是在節省所有人的營運成本,而不是增加大家的毛利。
這個的邏輯,跟每個點子一想到就去註冊專利的閉鎖式的創新是完全不一樣的,所以從開放式創新的角度來看,每個都是一個好主意,至少值得試一次。如果試不成沒有關係,至少知道這個方式不成,可以再做、再做。
就像我剛剛講的,他們的創新成本是外包的,或者是眾包的,所以在認同理念的人的創新,可以直接吸收,因為這個是開放式創新生態系,也就是誰都不會註冊專利,簡單來講是這樣。
事實上就是如此,也就是5+2產業創新,並不是創造出5個新產業,而是本來臺灣就做得滿好的產業,新創可以讓這個產業進行革新,達成數位轉型、永續轉型等等的這個能力,但是基礎並不是憑空冒出來。沒有這樣這一些基本的產業支撐,而是要從頭做一個的時候,本來就比較困難。
最強的那幾個技術,所以在供應鏈或者是生態鏈裡找一個位置,對投資人來講比較安心,事實上就是這樣子。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就是專注在跟市場的加速器,這個時候就不需要特別分跟社創的加速器,因為你每投資1元,到這個狀態的時候,已經甚至SROI都已經設好了,所以每投資1元就減了多少碳之類的、讓能源永續之類的,這個時候當然從一個投資人的角度來看,你跟任何其他的人並沒有什麼不一樣,還可以額外讓我這一家投資公司、VC,我還可以在第二重、第三重底線上有個非常好看的數字。
像TAcc+也有設在這裡。但是我要講的是,我們到加速器這個位置的時候,就表示三重或者是雙重底線已經明朗,也就是每多賣出一個產品服務,自動創造出社會或者是環境價值,Gogoro就是很好的例子。
對,這個理念越來越多人瞭解。
快要一半一半了。
所以這個是為什麼早期這麼容易軸轉,是因為市場比較小、很難去找到這個定位,但是好處是軸轉沒有成本,而社群幫他吸收。
同樣的,如果這個理念的承載者,他沒有辦法在一段時間裡面去達成我真的有倡導到這個理念、我真的跟市場取得了一定的生態位,那就會有別的組織者出來,取代這個組織者的位置,說我們再試另外一個做法。
在還沒有主流化的時候當然比較辛苦,因為不能純粹只是因為他的倡議就有一個固定的支持網絡,必須是面對同溫層先達到價值。在這個情況之下,就有一點像合作社理事主席,我如果在我的任內,沒有辦法向我的合作社社員證明,我的經營達成這個合作社的價值,就被換掉了。
如果還沒有突破變成主流的門檻,像認同「社會企業」的這個理念,在臺灣是大多數,可是講得出社會企業到底是做什麼,每三個人大概有一個人,所以表示說還沒有主流化。
公平貿易也是蓬勃發展。
像生態綠之於公平貿易。「公平貿易」是一個社創的概念,也是一種認證、組織等等方式,「生態綠」是一個實踐者,但是它越成功,越多人來做公平貿易,所以你在學術上來看,哪一個才是社會創新?
對,可以說對失敗的承受度,也就是韌性是特別好的。但是「創新外部化」指的是社會參與,不是作為污染環境或者是作為詐騙,那當然是另外一種外部化,我在講的是雙贏的外部化。
所以從某個角度來看,他的研發也外部化,維運也外部化,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幾乎可以零成本軸轉,這個是一般的新創沒有辦法做到的事情。因為如果只對股東負責,到第五輪就沒有了,但是對社創來講,一次次的群募發起,大家都覺得你只要認真、誠實給出交代,上次群募的錢到哪裡了,下次還給你機會。更不要說訂閱式群募了,一直都給你機會。
這個是我們的偏見。因為我們可以來比較一下,誠然在募資,比較不會跟投資者pitch,可能需要星展銀行的副總手把手教學才會。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他的創新能力不是只來自於他的員工,因為他服務一個價值,所以認同這個價值的所有人都幫他吸收創新的成分,所以可以說像在以太坊裡面的創新,Vitalik是不用付錢的,大家搶著幫他創新。
創業一開始都是這樣子。
對。
當然所謂雙重感謝理論,就是雙方都有對方需要的東西,只是「資本額決定話語權」真的未必,尤其是在臺灣,因為臺灣的社會抵制是很厲害的。
如果需要公信力的時候,鮮乳坊的話語權比較大。
我的意思是你有一個假設,是資本額大就有話語權,但是在某些時候並不是這樣的。
不會,因為有非常多成功的企業可以談。就是說從他的角度來看,像王品跟格外的合作,那個也是很好的例子,他變成王品集團的供應商,可是有一點他在shop王品,不只是王品在shop他。或者像路易莎跟鮮乳坊的時候,絕對是鮮乳坊的否決權比較高,因為路易莎當時的公信力比較低一點。
對,他們的前提是跟著募資,你不能使命沖淡,也就是使命鎖定必須要留著。有時候使命鎖定更容易募到錢,也就是B型企業之類的,因為我也有一點行銷的作用。
這是大愛感恩對於慈濟的做法,也是愛蔓延對好牧人的做法,這樣子不管募幾輪的資,新的股東永遠只能分錢,不能分控制權。
好比特別股是最好的例子,我是創辦人,我有我的理念,我這個理念就是有否決權,你股東再過來,也只是分錢回去,也不能贏過我在董事會。或者是我是創辦人,乾脆把我的股份捐給一家NPO,這個是法人股東,可以設計成一股100權,或是後面發行沒有投票權的股份,不管怎麼印股票,表決都是這個法人贏。
不會阿!募資歸募資,募資只是給錢,然後未來我要分你更多的錢而已,但並不是表示我的控制權給你,控制權可以鎖定使命。
所以像他去做這樣的評估,對於B型企業等等,讓玉山銀行可以有更高的信用保證,這樣的夥伴關係就是很典型的跨界合作,也就是公私部門一起讓社會部門取得融資容易,你只要證明你的社會價值,不需要那麼多擔保抵押,這也有點像是無形資產。
像玉山銀行和台北市政府是經典案例,台北市政府會認為融資給你,即使血本無歸,至少在這中間創造了社會跟環境的價值,所以要做的事情跟我市政府本來要做的差不多,這個也算作創造社會效益的投資,所以用融資當投資,簡單來講是這樣。
所以這個是兩種不同的pitch,市場方面的pitch,常常要向新創方面學習,但是倡議方向的,包含很有名的「how _are you!」,很多社創組織是相當強的。
他們很會pitch,但並不是向投資人pitch,他們是理念型的,他們可以向政務委員pitch:這個是國家未來的方向,臺灣一定不能成為垃圾之島等等。
像喜憨兒,或者是大愛感恩,那都已經離新創滿遠的,已經是生態系的組織者,而且公信力都大過政府。
如果只是賣產品,而且這個產品甚至是一個虛擬化的產品,例如像以太坊,這樣沒有網路的話,根本沒有辦法存在,所以產品或者是服務這一邊要看其性質,但是倡議這邊永遠都是有幫助的。
我想網路主要是倡議的部分,可以很快把這個創新的理念傳遞到全世界,也讓全世界新的理念進入組織網絡。所以我們說倡議是透過網路對市場倡議,這個是絕對沒有任何人有爭議的。市場的話就要看,因為如果跟市場是建立一個緊密的人際關係,好比像面對面的這一種服務業,需要長期信任關係的,網路對他到底有哪些幫助?這是可以存疑的。
但是如果硬要貨幣化,那有一些人連得上寬頻,另一些人連不上寬頻,到底要怎麼樣貨幣化,這個是很困難的事情,或許還是不要這樣做比較好。
所以如果你就是要解決永續發展目標幾點幾,我們就是用那一個目標來當KPI,大家是一翻兩瞪眼,好比像工業化裡面有一個目標是,全球都要能以負擔得起的費用上網(9.C),所照顧的人口,像電信商裡面是98%、或者是99%,這個是客觀計算,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會說離永續發展目標更進一步。
不會啊!我覺得KPI是很好的,可以把永續發展目標當作169個KPI,事實上是這樣子。只是我們對於KPI想像的單位,在以前常常是貨幣化的單位,其實很難去把外部性抓到的,你過分注重這個就會鼓勵大家把外部性放到GDP看不到的地方,這個情況大家都知道。
國發會並不會因為提出一個區塊鏈大聯盟,就要臺灣通過《密碼法》,變成只有國發會允許的團隊才可以發展區塊鏈。那個是別的政權可能會做的事情,並不是我們這邊做的事情。
這些部會的mission在同樣目標社創組織可以扣合的話,我們也在生態系裡面有權益關係,總之就是一個多方利害關係人模式,並不是沒有政府、政府不支持,不是這樣的,而是我們不主導,這個是大家都可以來一起做的事。
這個是叫做「多方利害關係人」(multistakeholderism),不完全是無政府,政府也是一個利害關係人,你可以把每一個部會看成是NPO,除了中央銀行有賺錢,對,中央銀行滿賺錢的,國發基金也有賺錢,NCC最近很賺錢。除了這一些賺錢的之外,別的都是花錢的,所以他們也有年度使命。你可以把年度施政方針看成是mission,文化部有文化部的mission、教育部有教育部的mission。
只要有離永續發展目標裡面,當初自己說要做的那一件事跨前一步,就是可行。如果花了一年什麼都沒有做出來,就是軸轉,那也很好,因為可以分享試誤的經驗。所謂以共同目標導向的夥伴關係,就是所謂第17項,這個包含像愛迪生試過很多材料,發現不能這樣做,也是一種方式。
是這個生態系本身對所有加入其中的人創造影響力,這個是叫做「對內交代」還有對整個外部的世界創造了有利跟不利的這一些外部性,這個是「對外交代」,加起來就是「雙面交代」。
總之,這個是可以計算的,但是我不會說每一個運用以太坊的人,或者是每一家運用以太坊的公司長多大,是我特別關心的事情。
在這個情況之下是一個很純粹的社會創新組織,但是你不會說這個組織是什麼公司型態,因為他們就乾脆自己印鈔票。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要問組織規模,你倒不如說有多少人真正運用以太坊來取得給得出交代的價值,約當於你如果要付錢給PwC或者是KPMG大概多少,這都是可以算的,也就是可以數字化的。這個時候,是可以說整個以太坊的生態系一共創造了多少效益——當然也浪費了一些電。
比特幣本身的組織規模多大?以太坊本身的組織規模多大?這是沒有意義的一個問題。也就是說,像以太坊或者是比特幣,其實是社會創新非常好的例子,因為越多人加入,對每一個在裡面的人就越有價值,他的治理是每一個加入的人共同決定,當然如果你不太同意就自己出去創一個新的,但是無論如何還沒有分叉出去以前,都是共同決定。
生態系的規模是最重要的。
就算一開始這個mission是為了行銷目的而提出,誠如你所說,但是只要到最後有達成,那有什麼關係呢?不是也很好嗎?
我會希望形成一種文化,也就是在章程裡面,我明白地說我的mission是這個,然後我會說離每一年的mission推進了多少,大概就是這個目的。
但是即使不是公司,或者不是上市櫃的公司,自稱「社會企業」就一樣要給出交代,你放在社創平台上的話,我們每一年還是會要給出交代,也就是你到底做了什麼?你跟市場的互動,跟你當時所說的mission有沒有扣合?有沒有辦法證明?你如果完全沒有辦法證明,或者你乾脆提不出來,這樣過一、兩年,你就下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