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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調性確認之前,資訊同步一下,我們各部會都訪談很多人,我們這邊有訪談邱顯智辦公室的助理,也有訪談臉書在台灣這邊辦公室的公共政策經理,消保處,關務署,警政署有訪談第一線同仁,經濟部有訪談統一跟全家超商,交通部有繳交之前消保處協調的會議記錄和協錸運公司。有一個調性上的確認是,之前會議滿強調部會可以做實質上的解法,但訪談回來之後滿多角色也都強調所謂根源問題,不是那麼非黑即白,而是消費者的意識,跟假消息的狀態有點像,不是政府介入可以解決,是對於網購境外貨物的意識才是解決問題根本的關鍵。所以想跟大家重新強調一下,下下禮拜的協作會議跟我們在政府內部做協調會的狀態不太一樣,協作會議更強調政府跟民眾的夥伴關係,上半場會有部會簡報,大家也做很多努力,我在主持的時候會希望聚焦已經提出的解法,讓現場所有人去討論,但下半場小組討論時,因為這問題解決的根本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會希望反而是比較發散到長久的措施跟民間協力,這是我對調性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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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處是因為上半場大場有公開直播跟逐字紀錄,大家的努力會永久放在網路上,也會有公眾宣達功能,那提案人訴求是衝著部會跟業者,但即便來到現場的業者也不是我們的敵人,所有人都想解決問題,壞人是不會來到現場跟我們討論的,所以下下禮拜的流程是這樣,開場會介紹協作會議,提案人簡報先,再來是各部會簡報,會有心智圖跟大家對一下整個議題的面相跟解法,接下來會有小組討論,小組討論的問題可能比較發散,但會比較接近問題的核心,也會比較接近我們辦公室想要強調的,這是我目前想的會議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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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會議調性之前我們的態度就是這樣,我如果沒記錯之前會議上就有講,盤點這麼多東西只是為討論做準備,不是到現在才確認,民眾提出問題,我們講政府可以做哪些改善事項,例如為什麼要叫提案人也要來,也要在群組宣傳,因為不管ez way什麼的他們也要幫忙宣傳,這不是政府單方面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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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想要跟大家在強調這件事情,因為我看大家訪談都很努力,都希望我們跟大家可以做更多。但希望更強調民間也一起做更多。大家可以看一下對核心問題有沒有要修正的部分。所謂下半場就是三位小桌長在桌內帶討論,會有不同角色一起討論,底下我還有設定兩個子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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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個來說,一定是跨境電商嗎?還是購物流程就好?如果核心問題是寫跨境,那境內的就不在裡面?以及造成損害的風險,就文字上我覺得「風險」就好,因為風險會造成損害,沒有風險會造成利益,那就叫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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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這個詞是消保處提到要有損害才能認定詐欺。那跨境的話因為提案人有用這個詞,那當然如果to b的話可能會被認定為境內糾紛。消保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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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維持保留境外,就是跨境包裹。因為境內電商爭議有很多管理的方法,比如第三方支付的措施,境內也找得到相對人,其實境內真的不是特別大的問題,問題在境外。至於損害,指的是詐欺造成損害才有詐欺罪,但不一定都要用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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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跟警政署?那商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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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收到詐騙包裹商品大多是從臉書上連結到ㄧ頁式網站購買,而臉書目前屬性為社交平台,加上消費者ㄧ般也不會知道自己是不是跨境購買產品,而是收到國外寄來的貨品才知道原來他買到了國外商品,故建議不要用跨境電商這個名詞,可以改成如何降低消費者收到疑似海外詐騙包裹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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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電商會有處理機制,應該針對詐騙。我本來想跨境網購,但海外詐騙更接近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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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關務署這邊,在跨境網購流程中遭遇詐騙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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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開始刻意不把詐騙放進去,是因為訪談回來之後包括消保處這邊也有說可能是詐騙也可能是消費糾紛,消費糾紛不一定都是遇到壞人,消費者這邊也有值得再思考的部分,但這樣有點長,才會寫流程中遭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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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桌長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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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委會報告,消費糾紛風險,是不是保護消費者並降低消費者遭遇消費糾紛的風險,都寫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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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有點希望消費者可以放下一點受害者的心態,把消費糾紛的集合也放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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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除了被保護之外,也要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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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另外的想法 有沒有可能是 如何透過政府與民間協力,提升消費意識,同時降低消費者在什麼的風險,可以兼顧恩恩提的出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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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以蕙如的為基礎,跨境網購流程這幾個字有沒有什麼破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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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還是加入「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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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什麼是消費意識嗎?其實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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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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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把意識或警覺放在子議題?第二句本來是對到警覺或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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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就一個對應政府,一個對應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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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網購還是比較好,因為臉書不是電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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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網購在消費者不一定覺得自己是網購,覺得自己是受到詐騙。他以為在買台灣的,在國內買,但其實是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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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個好像消保處說建議留在前面是不是?遭遇跨境詐騙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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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報告,在核心問題的部分,如果只聚焦在詐騙的話,以提案人或相關的民眾來講,只聚焦的詐騙的議題,可是過去遭遇在實務上範圍挺廣的,沒有統一的認定標準,只聚焦在詐騙那核心會都在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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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是糾紛一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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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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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都拿掉?跨境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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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跨境風險這個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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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呢?爭議不包括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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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消保法的話,不包括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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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就先並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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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正式的話就消費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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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小組討論時講到境內的詐騙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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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盡量聚焦在提案人講到的跨境包裹問題,但民眾在意的面相可能很多很發散,就盡量先解釋說境內的部分目前的處理流程是什麼,但還是盡量對回來核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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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問到純粹境內的爭議是找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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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的話就是消保單位,刑事是警政單位。這個待會出席名單可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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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民眾提案內容,本來就一直在講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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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題目就先這樣,看大家有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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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問題:「如何透過政府與民間協力,降低消費者在網購流程中遭遇跨境消費爭議和詐騙的風險?」) > (心智圖確認、簡報確認、行政事項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