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也關心的是,這樣是否能夠在網路上面證明,「我有臺灣的居留權」或「我國國藉」或「我也滿 18 歲,所以我可以參加這個討論」,但是我不需要揭露更多關於我的個資,不然就有點像是網路實名制了,大家也不希望變成那樣子。所以,要怎麼保持一定程度的言論自由,以及網路上筆名發表的可能性,但是二方面又可以杜絕說,每個人都可以很容易合成 5,000 個其他人的這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