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時見解不同,其實最簡單的方式,像我們處理遠距醫療,我們安排一個社會創新巡迴,請台北市衛生局、衛福部醫事司及藥商公會都表示意見,找出大家都不滿意、都可以接受的做法,這樣後面的函釋適用問題可能就比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