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行做法的部分,現行各警察機關在落實新聞處理的具體做法部分,主要是依據剛剛所講的,我們有訂頒「警察機關偵辦刑案新聞處理應行注意要點」的規定,這個要點大概總共有15項的內容,包含了可以歸成四大主軸,包含指定報案人的機制、規定發布新聞的要件、維護偵查秘密措施、內控機制等等。因為6月15日起,新辦法即將施行,我們為了因應新的作業辦法,在6月15日就要上路了,本署及各警察機關,陸續也完成了員警的教育訓練。另外配合作業辦法,我們也在修正處理要點的內容,這個新的規定,在畫面上可以看到,藍色的部分是屬於維護偵查機密提升的部分,包括偵查保密措施、劃設採訪禁制區、定期辦理教育訓練,在右邊粉紅色的區塊,是屬於防止同仁濫發新聞的功能,包含明確訂定發布內容的規範,這個內容規範是依據作業辦法的那幾項規定。另外,也嚴格律定報案機制、新聞檢核程序等等。另外,我們也會定期檢討及公布我們的查處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