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這並不是個案,而是通案。如果院的政策在提案的過程中,假設Peggy那一案如果連署,但是還沒有具體回應的時候,人體試驗管理辦法就已經修正通過了。這樣子的話,是不是這一案就不連署?是不是應該要撤掉?可以請Peggy回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