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開了二十六次的協作會議,每一次協作會議所收到概念發展單的長相都不太一樣。很特別的議題,像時區案或者是鞭刑案,收出來的東西滿破碎。沒有辦法正面處理提案人需求時,最後發展出來的概念是模糊的,而發展出來概念是模糊的話,自然就變成很破碎、不容易處理,確實是這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