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原則上是邀請一個人,但有時候我們會遇到特殊的狀況:提議者是一個團體。但是其實「團體」不影響我們的運作方式。「團體」在「Join」平台上所留的手機跟emai仍然是各一,因此那個手機跟email聯絡上的人是誰,就是誰了,這個人就代表那個團體。我們不需要在開協作會議的時候,擔心這個人的意見是否代表其團體的意見。既然這個團體派你來作提案,我們就是找你作對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