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跟你們討論一下心智圖,當天怎麼討論比較恰當,提案人訴求不贅述,校園志工這個名詞當天簡報要說明一次。國教署會希望是從草案開始討論起嗎?看對草案哪裡有沒有不同意見或落實面。這是我設想的問題。之前訪談兩位老師,這是這次國教署的議題分析表、草案內容跟訪談資料綜整,針對校外人士進入協助教學可以分管理跟法規面,這是提案人提到光用志願服務法沒辦法好好管理,很多人也提到以志工定義校外人士很困難,建議訂定全國性規則,希望比照兒少法,有些事實性釐清,針對提案人訴求也回應說有些學校有志工團、有些沒有,釐清志工、校外人士的法律定義是大家共同需求。

  • 這個是提案人跟一般民眾,事前對這兩名詞的模糊、不理解,這對國教署來說應該很明確?因為我們這裡,國教署只要回應提案人說的志工其實包含這些,這邊法律定義寫的是衛福部那個。

  • 建議寫定義就好,校外人士沒有法律定義。「釐清志工與校外人士的定義」

  • 國教署自己有清楚定義對嗎?這邊是當天要對與會者做釐清。往下國教署有提到三個年度有發函,對於受訪的教師來說發函效果不大,所以現在就有這個要點草案。這邊有提到校外人士更大範圍包含提案人所提的校園志工。另外這邊是受訪者建議,因為提案人提這個是新聞爭議,但他們說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樣態很多,應該被盤點出來。之後如果有草案要點時希望有制式表格不要過於繁複,也有老師認為志工和校外人士還要有中層定義,他沒有講很具體,但認為這兩種人之間還有一種人。

  • 這次我們提供給訪談者的資料沒有草案內容,所以他們還沒有看到我們定義的文字,才會提這個意見。

  • 可以把這張拿掉,或是留著,當天草案說法放在那邊回應,你會建議怎麼做?

  • 因為上面其實在簡報時就會處理這問題,等到卡片時應該問題會回答完。這邊中層定義我看不懂。

  • 當天受訪者要針對這語句做說明。

  • 簡報就會把定義說出來。

  • 法規面討論完之後就是管理與執行面,管理上提案人或國教署都會依據志願服務法辦理,這張是提案人建議,這邊有提到希望有訓練時數跟認證,但也有受訪者提到這麼複雜會讓協助人員喪失意願,另外就是提案人也建議志工要跟學校簽訂明確合約作為準則,國教署在議題分析表也有提到要兼顧學校端執行面。另外是倫理守則,這是提案人建議,權益保障也是提案人建議。另外是針對協助內容的管理,提案人建議校外人士不管擔任帶狀課程或單堂,不能作為正式教師也不能進行個別輔導,營隊課程校方審核、教材審核、教師家長應清楚知道課程內容、課程內容經課發會審查等等。

  • 志工可以做正式教師內容嗎?提案者或受訪者若有建議或疑問,明確在現行制度許可或不可,簡報裡就呈現出來,直接回答問題。

  • 都是協助教學,正式課程一定有老師,他只是來旁邊協助,主要教學者還是正式老師。

  • 個別學生輔導呢?

  • 以學校實際狀況,班級中如果有一二個課業程度較落後,有時會請校外人士(志工)於課餘時間(例如晨光時間)進行課業輔導,類似家教。

  • 當天可以釐清。

  • 學生輔導如果是指課業輔導,實務上有可能;如果是指學生心理輔導,這種有規範輔導者的資格,不會由一般的校外人士進行輔導。

  • 你們定義比較模糊就當天處理,如果明確像第一句話就用他的話簡報處理掉。我講的是適用所有上面。

  • 我講一下當天的情況,時常是部會會講說是什麼樣,但很多人會說在教學現場就是看到這樣,這是心智圖時會遇到的狀況,你們要先準備好一套說法跟解釋。接下來另外是正式授課教師要負全程督導責任,受訪者有提到現實就是晨光時間老師要開會,沒辦法按照規定執行。也有受訪者說晨光時間的教材先把關的話,也不會有太大問題。有人提到不同學校有不同因應方式。另外是上網公告課程內容,這是草案內容有回應到,不過你們議題分析表也提到智財權疑慮。

  • 教材一定要對外公開,至於公開的方式有很多種;可能是放在學校某個空間,或者放在網站,或採其他方式。至於提到的「智財權疑慮」,因為有些教材有版權問題,或者是對外販售,若將內容放在網站提供瀏覽或下載,可能會有些疑慮。注意事項草案會把這個納進去。教材就以書面、網站或其他多元管道向學生及家長說明。

  • 對於違反規定也有些建議,困難是目前各校沒有相關規範,提案人建議依法處置,這都跟現行草案一致,他還希望學校對志工有求償權,疏於通報要有罰則,另外就是受訪者建議建立學生或家長窗口。

  • 這部分草案第十一條有提到。

  • 這串草案跟訪談資料有什麼問題嗎?另外一串就是國教署草案十二條,我大概分為定義、法規程序、教學內容審核、學校應注意事項跟違反規定怎麼處理,都有把條數寫在上面。資格審查這邊國教署跟受訪者都有提到樣態太多問題,或許是當天小組討論可以細緻處理的。當天大概會花55分鐘做心智圖盤點,我會跟大家說明收集到哪些訊息,然後回來草案做進一步討論,當天順序從議程來看,開場、提案人簡報、國教署說明。

  • 不確定提案人會準備幾分鐘的簡報內容,上次工作會議提到簡報十到十五分鐘。

  • 沒關係,我們會掌握時間。國教署說明會提到首先對於校外人士的定義釐清,還有一些綠色卡片如果是受訪者、提案人的疑問可以併同草案一起說明,接著我們辦公室會進行心智圖盤點,今天比較需要跟大家確認的是,因為大家聽過國教署簡報就知道草案了,所以會開在草案這邊,就草案沒處理到或需要細緻陳述落實的做討論,還是先在這邊讓大家發散一下,即便草案沒處理到,但現行管理執行面有什麼問題,就是在場的與會者意見再收進去,三組到小組再做草案內容對話,這是兩組處理方式,心智圖從哪一邊開始長。

  • 我看從草案著手,才是討論完可以立即執行的,因為理論上討論完過一陣子,你們打算什麼時候頒佈?

  • 協作會議完我們內部會再開會討論,視協作會議討論狀況,有些內容可能會再微調。

  • 以這個為主。

  • 我們想到一個情況是花五十五分鐘把草案意見補上來,沒對應到的可能有其他,講完之後分組討論要討論什麼?例如各種協助樣態。

  • 兩邊心智圖看完應該先把疑問回答,至於執行的細節,那可能需要對話。

  • 草案應該分組內國教署內跟各方做對話會不會比較細緻。因為上半場情況是可能我們講說提草案,但大家會講自己想講的,可能兩塊會同時講,下半場對草案做落實的問題是沒問題。

  • 回到流程,你現在講的是兩點到三點確認事實與釐清爭點,例如到底能不能進行正式教學,假設大家提出來東西能不能具體可行,是不是進到小桌才能討論,例如晨間活動能不能隨課這個每個學校狀況不同。

  • 因為草案內容有說了。

  • 上半場講的一些,國教署可能是原則性規範,但各意見又有哪些滯礙難行之處,每間學校情況不一樣。

  • 因為我們規劃一個方向,有可能參與者不一定朝我們訂的方向,是不是就併陳,上半場可以對草案提意見,也可以提草案之外的意見,我們中間休息再判斷一下小組討論要不要調整。

  • 兩種方式都可以,只是看哪一邊會被討論更細。

  • 這議題已經蒐整意見好幾個月,希望能夠趕快定案、盡快發佈,讓學校端執行;後續若有什麼狀況,之後也可再修改注意事項。

  • 那我就先盤這塊,有哪些資料跟疑問,因為草案會說明,接下來畫面就會擺在這邊請大家進一步討論。那就保持一個彈性,因為我剛疑慮是不知道上午會討論到哪裡,但下午題目還可以調整。

  • 心智圖Ok的話就回到議程,我們通常整場會議會有一個大的核心問題,下午分組會有比較具體的小問題可以討論,先跟大家確認核心問題如果是這句可以嗎?還是希望擺草案?

  • 國教署希望以草案為主。

  • 核心問題:針對「校外人士進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協助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草案」有何具體建議?小組討論問題:針對「校外人士進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協助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草案」進行執行面之細部討論。

  • 這底下是我粗略可能沒有處理到的,因為一定有現場會看到實務上很難執行的,可能草案沒有被處理到,會保留一點彈性。

  • 除了上面五個還有沒有要補充?

  • 只是預判會討論到的題目。要看你們分桌內想討論什麼。

  • 應該差不多,以這部分來說,可能改成校外人士「協助」有哪些樣態,因為有教學也有活動,例如打飯菜、站導護…。這些樣態其實很多元,通常協助活動的樣態比較沒有爭議,有爭議的大多是在協助教學那部分,尤其是長期性或者類似受訪者提到的帶狀課程;但我們的注意事項無法只單純針對長期性協助教學部分,所以,要規範到什麼程度也是我們在訂草案時一直思考的重點;不過,主要內容還是會放在協助教學部分。

  • 如果議題差不多,當天會有哪些出席人員?

  • 有分幾個類別,教育部國教署人員、地方政府、學校人員、家長團體、性平團體、提案人推薦的學者專家。

  • 國教署可以明天簽完嗎?跟長官說一下。

  • 回去會再追蹤;學校人員預計五個,大部分是國小階段。

  • 我覺得這邊是不是人稍微多一點比較好?因為最後會出問題是在這裡,他會是執行的問題,因為要寫漂亮的草案不難,但每間學校情況不同,實際無法執行等於白搭。我上週剛跟唐鳳去南投某一高中,演講前我就問校長說接下來要談這件事,我說聽國教署這個老師要強制隨課,他說沒有,因為就會延長老師工時,他說這實際上做不到。那高中不是多偏遠,是上千人,如果他都做不到,那其他更難執行,多找一些學校教師跟校長,樣態多元一點。

  • 最少六個,三組比較平均。

  • 家長團體預計四個。以全國性的家長協會為主。

  • 兩位受訪者都提到多元教育家長協會,這有邀請嗎?

  • 有列在建議名單上。另,性平團體預計五個,會參考提案人的建議名單。

  • 可以理解,但這比例我擔心當天會變成討論如何在學校裡落實性平教育,不是說這個題目不好,但這跟當天主題有落差,這場協作會議最主要是希望草案經由各方審視過後,可以更完善。除了學生以外,學校教職員跟家長才是真正負責跟受到直接影響的人,這場並不是要討論如何落實性平教育,而是如何兼顧各種考量,開放校外人士進到校園輔助教學或辦理活動。建議最多三個就好。

  • 另外是提案人推薦的專家原本預估也是三個。附議人五個,提案人一個。

  • (確認待簽名單)

  • 分組討論一百分鐘,把草案細部討論完,預計5:40結束。上午如果討論差不多,下午如果早一點結束也OK。

  • (行政事項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