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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林俊宏
我們需要釐清我們的法學訓練目的為何,美國的定位很清楚,就是要訓練律師。
2016-06-14 全民司法改革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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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只律師和司法官的職前訓練,在職訓練這一塊也非常缺乏。...
要定義法學教育是指大學嗎,英國的大學就是大學,學者走研究路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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