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更希望將來的法律可以更彈性,而不要寫那麼死,剛剛討論到那個,也就是從案例去累積,我們基本上用一個名詞,讓大家知道這一個是對我們個人是重要的,但是到底涵蓋到多少的範圍,慢慢回來用法律的判決、用法院的判決、個案去累積那個範圍到底應該要多大,經過法院程序的好處,因為它有辯論,所以就有正方、反方,聽到正、反方意見以後,也許聽起來法規範會更好,而比你現在訂一個法,而去預測十年、二十年以後到底會是什麼樣的定義,我個人覺得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