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預防性權利保護,其實國際間滿流行稱它為刪除權,也就是遺忘權以外有刪除權的討論。像2016年德國高等法院有一個判決,在情侶分手之後,一方可以因為這一個關係結束,而透過法院要求另外一半去刪除所擁有的身體私密影像,人格權是高於對方擁有私密影像擁有權的,我補充說明2016面德國法院實務判決就刪除權有比較新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