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這樣的案例裡面,我們看到現行法條只有用刑法第235條來論罪。以這樣的案件,在我們的服務案算是非常見的,因為當初雙方是合意拍攝,所以不算。因為這其實是刑度兩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刑,所以實務上的判決都在三至六個月的有期徒刑,其實是非常輕微的,對於加害人來說並沒有嚇阻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