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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ech
by
曾勇夫
認為此時不宜討論提案對否,應留待分組討論時再行討論,否則不對時,是否應予删除?
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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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僅是建議提案機關如認為應保留,則繼續保留,如認為陪審應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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