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說鼓勵公務員要辦團購,紙本上的資料是沒有的,而且其實採購是個人行為,這部分可能要再研究一下,我不知道總處在人事管理的部分可以盡什麼努力,如果鼓勵公務員都瞭解社會企業是一個良善的方向,如果涉及到採購的行為,這部分要審慎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