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補充幾點,其實國防部審查45天,我覺得可能太忙了,沒有辦法縮短審查的時間之可行性,因為之前我們遊艇出海的時候,可能是一個月之前要提出申請,現在已經縮短到我們拿著海巡表馬上就可以出海,所以這一種效率,我覺得是可以改善的,因為45天的審查期,再加上其他各部會的審查等兩個月以上,絕對是超過的,所以也不用限制遊客,其實觀光審查程序也不可能太多人去,這是我們真的要做商業性行為,我覺得最大的限制因素是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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