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講母法「法院組織法」,我沒有辦法代表司法院在這邊說第76條就是要廢除或者是作什麼樣的修正,他們是主管機關,我們法務部也只能提供建議,當然各位有的建議,其實我覺得都可以匯集成一個意見,比如像科長剛剛講的,由政委在院跟院間搭一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