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為這一個法就此議題來講,這裡面涉及到《國定假日法》、「還我七天假」,因此內政部對於這一個議題,我們主責在國定假日法,但這裡面涉及到「還我七天假」的部分,還是要由勞動部的主管機關處理,因此我們認為這個還是要雙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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