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經過兩次的修法,跟大家報告,這兩次的修法僅僅修改其名稱、用語,比如司法行政部改成法務部,只是改名稱用語而已,而實質的內涵是完全沒有改變,甚至有擴權的狀況。